创头条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明确梯次产品生产、使用、回收利用全过程相关要求,完善梯次利用管理机制。9月6日,工信部就该管理办法再次发布详细解读。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后,一般仍有70-80%的剩余容量,可降级用于储能、备电等场景,实现余能最大化利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即是对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电池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分类、拆分、电池修复或重组为梯次产品,使其可应用至其他领域的过程。
据悉,此次《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出台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管理原则、适用范围及相关企业责任,提出部门协同监管要求,支持技术创新;其次是对企业的技术开发、管理制度建设、产品质量保证及溯源管理等作出规定,确定回收利用要求,梯次利用企业要建立报废梯次产品回收体系,确保报废梯次产品规范回收与合规处置等等。并在总则中提出,“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取易梯次利用的产品结构设计,利于高效梯次利用。”
为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废旧动力蓄电池流向。2021年7月,浙江杭州储能行业协会组织吉利、合众汽车、威马汽车、南都电源等9家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生产重点企业共同发起声明,在交易拍卖废旧动力蓄电池环节增加限制性条件,竞买企业须为经工信部公告的规范性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确保电池流向规范性企业。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规定梯次利用企业应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对废旧动力蓄电池优先进行包(组)、模块级别的梯次利用,电池包(组)和模块的拆解符合《车用动力 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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