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消息,近日,北交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今年11月15日起施行。其中,《细则》指出,严禁进行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和转让活动。
据悉,为满足北交所市场参与人并购重组等特定股份转让需求,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细则》明确规定,上市股份协议转让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由北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统一办理。
此外,若上市股份转让具备行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所涉及的协议转让、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统一控制人所控制等条件之一,方可向北交所和中国结算申请办理协议转让手续。股份转让双方可以就转让价格进行协商,同时,拟转让股份应当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当股份持有人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涉及股份持有人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涉及以下情形的,在办理股份转让确认及过户登记时,还应当根据北交所和中国结算及业绩承诺及补偿等特殊条款的,需提供未能实 现特殊条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中介机构意见等情形,在办理股份转让确认及过户登记时,还应当根据北交所和中国结算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北交所负责对股份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转让申请进行合规性确认,在股份转让协议达成后,股份转让双方应向北交所申请确认其股份转让合规性,并且提交股份转让确认申请表、股份转让协议正本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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