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获悉,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12月4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办法》明确主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延链补链强链、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项目等。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开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突破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短板瓶颈。
据了解,专项资金以项目法分配为主,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办法》是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10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明确规定“省级财政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研究谋划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旨在通过财政资金聚焦重点、引导带动,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中小微企业“个升小、小升规、规升巨”。(完)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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