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筹划已久的一件大事终于公布了。如果你的企业是中小企业,更应该花一些时间来仔细研究本文解读的这份文件。
6月1日,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同期,工信部还发布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以下简称《办法解读》)。
《办法》明确了“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
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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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认定的“专精特新”继续有效
到期后按本《办法》复核
《办法》明确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8月1日前已被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已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继续有效。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到期后自动失效,复核时按《办法》执行。
《办法》同时提出,“十四五”期间,努力在全国推动培育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除了第一章的总则之外,《办法》还包括评价和认定、动态管理、培育扶持、附则4章。此外,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办法》同时以附件形式公布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
在《“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中,工信部已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列为九大工程之首。目前,已累计培育“小巨人”企业4762家,带动各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8万多家。
“培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也面临标准不统一、服务不精准、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我部在前期开展培育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在谈到制定《办法》的主要考虑时,《办法解读》称。
“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绝不仅仅是认定一批优质企业,更重要的是通过培育服务、引导带动,引领广大中小企业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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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标准
同时设置“特色指标”和“直通车”
《办法》不仅对评价认定工作进行规范,更对培育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对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中坚力量、核心力量”的描述,《办法》称: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优质中小企业的三个梯度,层次分明、相互衔接,《办法》还对一部分指标和要求进行了说明。《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以附件形式发布。
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企业培育的广泛基础,标准设置不宜过高。”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
同时,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方面,考虑到各地企业发展水平差异,在坚持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留有15分“特色指标”由各省结合本地特色进行设置,既确保企业水平总体上大致相当,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考虑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的评价认定过程中,为避免一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作用突出的企业,因为“偏科”无法通过,“我们通过设置直通车的方式,对这类企业进行了适度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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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每年二季度开展“小巨人”认定
2022年认定工作将于6月上中旬启动
对于企业比较关注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时间问题,《办法》明确,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由工信部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
《解读办法》称:我部(工信部)每年将印发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我部通知。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将于6月上中旬启动。
优质中小企业评价和申请,坚持企业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
具体来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将于2022年8月1日文件正式实施前开放)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基本类似。无一例外地,三个层级的企业评价认定都涉及到抽查和公示两个环节,公示无异议的给予评价认定。
值得一提的是,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办法》还要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强化优质中小企业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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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认定工作突出产业导向性
以制造业、制造业和信息化融合的企业为主
工信部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不区分所有制,都可以申报优质中小企业。
然而,作为优质中小企业还必须满足一些基本要求,比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在具体企业的评价认定方面,《办法》存在一些产业导向性。
《办法解读》称:在产业导向上,培育工作以制造业企业、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为主,突出产业链属性,重点鼓励位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核心领域的企业。有一些比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娱乐业等,暂不列为培育的对象。
同时,工信部也会加强动态管理,如果发现已被认定的企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数据造假的,坚决取消认定。
《办法》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针对评价认定的企业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名举报,并提供佐证材料等。对被举报企业未按要求回复或经核实确认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
此外,工信部建设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搭建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便于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开展精准服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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