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最新数据显示,试点政策落地以来,全国多地“专精特新”企业逐步拓宽了融资渠道,已累计从境外融资超9亿元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数据显示,试点政策落地以来,全国各试点地区已有35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累计从境外融资超9亿元人民币,平均年利率为2.5%。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 肖胜:试点区域从过去9个扩展到17个地市,整个(涵盖)的企业数量从过去的11万家扩展到28万家(左右) ,(范围)拓展到“专精特新”企业,企业的覆盖面占到全国的80% ,(能)便利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来助力他们的创新发展。
在试点地区浙江,这家污水处理设备生产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等因素,此前面临着境内银行贷款成本相对高,外债借款额度有限等难题。在银行外汇联络员摸排辖区内高新技术及“专精特新”企业外债需求的时候,了解到企业的实际融资难题。
农业银行平湖市支行国际金融部经理 陈懿:(它)是省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企业,符合政策条件,我们也跟(浙江省)外汇(分)局进行了沟通。
经过细致沟通,当地外汇局为企业按照新流程办理了外债签约登记。在未来,企业可以在签约的额度内,以跨境人民币形式,在签约登记的3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并根据约定期限自主归还。企业的第一笔1000万元外债很快到账,有效缓解了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支持企业二期厂房的建设,同时继续进行研发创新。
某机械公司财务部部长 沈静华:一天之内就帮我们办结了手续,我们很开心的,资金成本比我们原来银行借款的资金成本,一年大概节约了100多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跨境融资是境内融资的重要补充。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往往资金需求大但净资产规模小,在满足创新所需资金方面存在缺口。通过跨境融资,有利于境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