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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关于2022年度旅行社引进国内游客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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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比目镜平台

受理部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比目镜平台-企业科创数据立项查询-科技政策推送查询

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根据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青文旅发〔2022〕25号),现启动2022年度(2022年11月-2023年4月)旅行社引进国内游客奖励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8 日-5月12日,为方便材料收集,请各旅行社报所在区(市)文旅局初核,由所在区(市)报市文旅局。

地点: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2308室。

二、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按通知要求备齐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地点申报。

2.受理申报材料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旅行社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审计,审计结果将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进行公示。

3.项目经公示后,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兑现资金。

三、申报条件

淡季(11月—次年4月)引进国内游客在青住宿1夜以上的旅行社。

四、奖励扶持标准

对淡季(11月至次年4月)引进来青过夜国内游客的旅行社给予奖励,3000人天至6000人天的部分奖励5元/人天,6000人天至10000人天的部分奖励10元/人天,10000人天以上的部分奖励15元/人天。

五、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申报承诺书;

3.旅行社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旅行社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材料;

5.除上述共同材料外,对应申请类别,另需提供:

(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等奖励资金申请表及明细表;

(3)旅行社纳税汇总表。

六、材料具体要求

1.各旅行社要对所有的申报材料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图片要清晰。按照11月-次年4月国内游客接待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内容包含:团队确认单、团队名单(含姓名、身份证等信息)、行程计划、结算单、团队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酒店的住宿费发票(对于一定期限结算的除提供发票外还需提供旅行社与酒店的挂账协议及财务对账明细单)等电子照片或扫描件,提供资料需形成支持国内游客获得奖励的完整证据链,否则不予认定。

2.申报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及业务档案电子版一并上报(样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3.旅行社应当保存申报档案材料至少三年,按照相关规定自觉配合后续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及财政资金审计等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对年度内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案件的旅行社,不予受理奖励申请。

2.对申报引进国内游客奖励的旅行社,将审核其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季报、年报、团队信息等填报情况,拒不填报的将取消其申报奖励资格。

3.对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请奖励资格;对已发放的奖励资金予以收回,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备注:对淡季(11月至次年4月)引进来青过夜国内游客的旅行社给予奖励,3000人天至6000人天的部分奖励5元/人天,6000人天至10000人天的部分奖励10元/人天,10000人天以上的部分奖励15元/人天。

以上为简单总结的申报对象、条件和补助标准,针对该项目,想知道本单位是否合适申报,以及具体的申报条件、资助方向、扶持措施等具体内容,可以联系咨询技术顾问:胡先生1372585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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