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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来了!看看有适合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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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双创 2018-08-01 00:00 1人在评论

2018年,三明市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市外高校三明生源毕业生总数约3万人,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任务十分繁重。

市政府办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多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政策。比如:

完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1、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2、继续遴选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对获得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的按1:1比例配套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3、继续扶持一批大中专毕业生为创业主体的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对获评项目给予3—5万元的资金支持。  

4、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初创三年内的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放宽至个体工商户,对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其他人员按人数给予每人5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支持建设一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予以支持,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

加大就业见习帮扶力度。

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见习对象调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扩大至离校未就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见习期间,由当地财政给予见习基地(单位)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

其中,对吸纳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单位),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引导吸纳困难毕业生就业。

落实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吸纳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和离校1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支持以灵活方式就业。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30%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开展能力提升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开放型云培训平台,为有培训意愿的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和离校1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创业培训。

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各县(市、区)、各高校要围绕国家、省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向石墨(烯)、稀土新能源材料、氟新材料、生物医药4个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输送毕业生。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在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拓展就业新空间。落实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降税减负等优惠政策,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

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1、鼓励面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

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加大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服务的力度,创造更多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各县(市、区)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就业。

2、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在基层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深入实施提升能力素质系列教育,助力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实现基层发展和人才成长双向融通,为三明建设发展提供后备人才支持。

3、发挥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

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招募派遣指标继续向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实施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每年组织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脱产培训。有条件的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除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外,用于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30%。

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各县(市、区)、各高校要加强与兵役机关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咨询周、宣传月等活动,面向毕业生、在校生及新生等群体开展宣传动员。加强高校征兵机构建设,及早部署开展大学生预征工作,提高预征对象上站率,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入伍,确保大学生征集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落实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为参军入伍大学生提供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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