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知)局、有关单位:
为打通科技和金融结合通道,大力培育企业创新主体,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压力,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成本,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8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债权融资服务,开展创新研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方式
2018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其中:
(一)对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小贷公司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其贷款规模和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算确定补助额度,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通过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担保费支出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
(三)对以债权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研发、设计、检测等设备、器材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不超过其实际年租赁费的1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同一融资租赁项目补助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工作指引(试行) 》 (国科火字〔2017〕144号)文件要求,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并获得有效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单位只能选择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债权融资服务的其中一种支持方式申报。已获得《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企〔2017〕4号)项目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予支持。
(三)申报单位获得债权融资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填写《2018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项目申报表》,将盖有公章的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报送当地科技部门。
(二)各地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当地项目申报、审查、推荐工作,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科技厅(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2018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债权融资补助项目申报书》(打印并盖公司公章)。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合同、借据或借款凭证;委托担保合同、保费发票;融资租赁合同、租金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4.2017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和标注防伪二维码的审计报告(原件)。
5.有效期内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企业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支出相关证明材料:支出费用清单、相关票据等。
六、申报时限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