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成都高新区第二批 “金熊猫”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国际创新创造中心建设,打造有机融合、良性循环的人才生态链生态圈,吸引聚集各类人才来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地,根据《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成高委发〔2018〕3号)的文件精神,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成都高新区“金熊猫”计划包括“创智人才”、“创业人才”、“创意人才”、“创造人才”等4个类别的人才项目,本次只开展创业、创意、创造三大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分别给予不同扶持政策:
(一)创业人才
支持方向一:对于取得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进区创办企业,经评 审认定,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等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200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出资额。同时,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场地租金、每年不超过10万元连续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
支持方向二:对于“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专家来成都高新 区创新创业,对于其主持研发的科技项目,经评审认定,按照优秀、优良、良好等级,分别给予高层次人才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科技研发资金支持。
(二)创意人才
支持方向一:“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对经认定为“金融高级管理人才”的专家,按上一年度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的3%,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连续3年的专家津贴(不超过高新区地方实得部分)。
已入选“菁蓉•高新人才计划”金融项目专家按支持方向一享受待遇。
支持方向二:“金融专业技术人才”。对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精算师(CAA)、注册保荐代表人证书并在成都高新区连续工作满2年的金融人才,分12个月度给予共计3万元奖励;对持有注册金融风险管理证书(FRM)、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注册会计师(CPA)并在成都高新区连续工作满2年的金融人才,分12个月度给予共计1万元奖励。
(三)创造人才
(1)现代服务业项目支持方向: 对于在成都高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经评审认定,给予每人每年5—10万元、连续5年的专家津贴。
(2)文化名人项目支持方向:对于在相关领域认知度高、工作成果突出的文化名人,经评审认定,给予每人每年5-10万元、连续5年的专家津贴。
(3) 医学名家项目支持方向:对于在相关领域认知度高、工作成果突出名医,经评审认定,给予每人每年5-10万元、连续5年的专家津贴。
二、申报范围
(一)符合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下一代信息网络、电子核心基础、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包括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新经济、节能环保、金融、现代服务等领域,在相关领域认知度高、工作成果突出的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高层次人才所在企业或机构的工商登记、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创业人才项目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申报人)一般应取得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以上学位,企业实缴出资不低于30万元且申报人在企业所占股权及实际出资比例均不低于30%,拥有符合成都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的项目,申报时成立时间不超过36个月,属区外迁入的企业,工商税务关系迁入时间视为成立时间;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业人才,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认定后,可以适当放宽学历限制。
成都市域内高新区以外其他区市县企业入选省千人计划或蓉漂计划,尚在执行期内的高层次人才申报暂不受理。
(二)申报“创意人才”项目的金融人才(含外籍及港澳台人士)所在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和经认定的金融科技企业的工商、税收关系均在高新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工商或税收关系有一项在高新区;金融监管机构办公场地在高新区;且申报人员为所在单位全职员工。
支持方向一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年龄不超过55周岁;
③申报人的个税缴纳关系须在高新区且上一年度实际纳税工资、薪金收入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④金融科技企业需取得管委会或管委会授权部门的认定;
⑤在高新区内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高新区内的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执行事务合伙人等管理团队成员职务。
支持方向二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金融风险管理(FRM)、中国精算师(CAA)、注册会计师(CPA)、注册保荐代表人证书;
②在成都高新区连续工作满两年,申报人从事的工作应为金融管理、金融监管、基金管理、投融资管理、企业高管、金融技术开发等相关岗位。
(三)创造人才
(1)现代服务业项目
①申报人为成都高新区现代服务业企业和机构(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全职员工;
②申报人近三年在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重大项目、重大课题研究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重要参与人;
③申报人在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专业服务业(法律、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市场调查、咨询、工业咨询、设计咨询、知识产权、认可认证、人力咨询服务等领域)和新零售、智慧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态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机构、非政府组织中从事核心业务,或担任关键角色。
(2)文化名人项目
申报人年龄在18—75周岁之间,性别不限,主要从事于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学艺术创作及演艺、公共文化服务等专业领域,已取得国家、省、市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荣获省及以上有关部门评定的文化相关领域的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服务于高新区2年以上,曾代表高新区获得省部级常设奖一等奖以上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艺术类重大奖项(如“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的团队带头人或个人;
②服务于高新区2年以上,以高新区或成都市为创作背景素材在文学创作、艺术创编方面取得重大技术性、创新性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奖项的团队带头人或个人;
③服务于高新区2年以上,在高新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培养文化技能人才、传授文化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得到省级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及以上认可或表彰奖励的团队带头人或个人;
④文化遗产保护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落地在高新区且在该领域内具备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的团队带头人或个人。
特别优秀的人才,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认定后,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的限制。
(3)医学名家项目
在成都高新区注册并执业3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且在医疗服务、医疗科研和医疗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在全市及以上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层次医疗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津贴;学术技术带头人、医学名家或者类似称号;
③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主管
②被授予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
④获得过省级科学进步三等奖及以上或者市级科学进步二等奖及以上表彰奖励。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提交
1创业人才项目
创业人才项目采用线下申报结合网上申报的方式
(1)纸质资料:申报企业下载通知所附申报书进行填报打印;并按填报说明提供附件资料并盖章、装订成册。
(2)网上申报: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26日,申报企业登录菁蓉创新创业网(www.cdibi.org.cn)并注册为会员,在“会员中心”的“项目申报”中选择“金熊猫”人才创业启动资金,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附件,保存后提交;
(3)未在网上提交资料的,纸质资料不予受理。
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党群服务大厅(企业服务窗口)
2.创意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财金局519房间
联系人:周晓妮 李昊坤
电话:67672973
邮箱:305460098@qq.com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5楼
3.创造人才现代服务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经安局现代服务业发展处
联系人:刘杰、江峰、田永强
电话:69765063、69765067邮箱:414486395@qq.com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
4.创造人才文化名人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基社局文化处
联系人:叶子
联系电话: 82829682 邮箱:376802675@qq.com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8楼
5.创造人才医学名家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基社局卫生与计生处
联系人:杨玲
联系电话82829757
邮箱:573997420@qq.com
五、申报截止时间
除创业人才已网上申报不再提交电子版外,其他项目电子版本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00:00前;纸质资料(一式两份)集中受理时间:2018年10月24-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电话
13980937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