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认定备案管理办法》(科高〔2018〕22号)和《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科高〔2016〕14号)相关规定,经运营主体申报、各市科技局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认定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23家孵化器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启迪之星(合肥)孵化基地等47家众创空间为省级众创空间。
希望各市科技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通过认定、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要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并参加年度绩效评价,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为我省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安徽省科技厅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