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认定2019年种子期雏鹰企业的通知
一、征集原则
(一)支持对象为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创新创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支持方向为成都高新区确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经济、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业等高新区主导产业企业,或其他新兴产业企业。
(三)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四)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情况。
(五)企业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无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结合年度预算情况进行政策兑现。
二、申报标准
(一)成立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含20日)以后的企业。
(二)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三)企业近三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和现金流量收入超过200万元,或获得过股权融资(股权投资机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或在发改部门备案)。
三、申报时限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