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1日正式发布实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和配套指引,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6项主要业务规则。
相关业务规则明确了科创板上市条件:一是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二是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三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是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规则规定的标准;五是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其中,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相关规则还明确了红筹企业上市标准,符合规定的相关红筹企业,可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其中,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如果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可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上交所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未纳入T+0交易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