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要求,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着手实施本年度创新券工作,省科技厅将启动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资源目录核实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核实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项目有关情况。由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共享平台)提供已入网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加盟单位对照清单核实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真实情况,核实内容包括:新增可入网仪器设备情况、已报废或失去对外服务能力仪器设备情况、能否正常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二)核实科技检验检测项目有关情况。由省共享平台提供已加盟科技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目录,此目录中的加盟单位需登录省共享平台,核实本单位现有检验检测项目真实情况,核实内容包括:新增可入网检验检测项目情况、已失效检验检测项目情况、能否正常面向社会开放服务、是否是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项目等信息。(详见附件2)
(三)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盟工作。省内通过认定和备案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向社会开放外)统一加盟省共享平台,其所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配合省共享平台履行既定加盟程序,同时一并上报其可面向社会服务项目相关信息。(详见附件3、4)
(四)梳理并上报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解决方案等工作的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各市(行署)科技局组织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子平台对辖区内具备技术开发、科技咨询服务能力的机构及相关信息进行梳理上报。(详见附件4)
二、有关要求
(一)相关信息真实有效。本次通过核实确认有效的服务项目将列入省共享平台资源目录,即省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请有关单位、部门结合《办法》有关规定,认真梳理核对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二)加强联动,协同推进。各市(行署)科技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要与省共享平台加强联动,对于该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形成及时、有效和良性的交流互动、配合应对机制,着力以科技创新券为契机有效盘活存量资源,激活社会服务新动能,开创科技资源共享新局面。
(三)规范梳理,统一上报。省科技创新券将于3月期间面向企业发放,省共享平台资源目录也将同步公布。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在3月17日前,将相关信息以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黑龙江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
第一项: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项目
联系人:孙晓光 联系电话:13945071628
第二项:科技检验检测项目
联系人:张佳楠 联系电话:18904817780
第三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盟
联系人:孙晓光 联系电话:13945071628
联系人:王秀峰 联系电话:0451-82632603
联系人:邰 颖 联系电话:0451-82628529
第四项:技术开发、科技咨询类服务机构
联系人:孙晓光 联系电话:13945071628
科技114热线:4008-970-114
科技资源共享管理QQ群:203907868
黑龙江科技资源对接QQ群:497729030
电子邮件:139450716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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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