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24号)及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鄂知办〔2016〕40号)精神,为做好第四批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9年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申报。
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3月4日
2019年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
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各中小学教育试点培育学校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使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成为学生核心素养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教有师资、学有课时、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确保师生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有效提高。通过试点促推广,通过示范促深化,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标,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知度,整体推进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和创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项目任务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联合市教育局在辖区范围内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培育工作,通过试点促推广,通过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整体提升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实践,为学生发明创造、文艺创作和科学实践提供施展平台,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由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经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考核评审为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各试点学校按照《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评定标准》完成试点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全省中小学。
(二)申报条件
1.学校所在地政府部门支持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2.校领导重视以知识产权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教育;
3.已开展或计划实施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培育工作;
4.已开设或计划教授知识产权教育课程;
5.积极支持并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知识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6.积极开展发明创新、文艺创作等竞赛活动,鼓励和激发中小学生的创新热情;
7.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参加省内外的青少年发明创新比赛。
(三)申报材料
1. 《2019年度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项目申报书》
2. 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和行政机构代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人员资格证明
4. 机构所获荣誉证明
5. 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各学校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一并提交至当地知识产权局,经审核后,联合当地教育局推荐至我局。请各地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3月22日17:00前将《2019年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4份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报送至我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6468649@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沈莹 电话:027-87168523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405室 邮编:430072)
(二)受理审查省知识产权局对项目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评审入库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