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科技部的部署及要求,安徽省着力构建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制度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江淮双创汇”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安徽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加快形成。
一、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政策环境,推动众创空间加快发展
为规范引导安徽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促进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省科技厅牵头制订了《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5号),出台了《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指导全省众创空间的培育发展。同时,安徽省各市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2016年,新建众创空间125家,总数达到218家,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25家、省级众创空间68家、市级众创空间125家,科技企业孵化面积达到75万平方米,集聚了3万多名创客入驻创新创业。涌现出了WM众创智慧谷、银湖创客岛等一批有重要影响力的众创空间。在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等市众创空间联盟基础上,11月30日,正式成立省众创空间联盟,以整合众创空间资源,共享众创空间发展经验。
二、实施“江淮双创汇”行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
2016年,安徽谋划启动了“江淮双创汇”行动,旨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机制创新,拓展科技创新的边界和空间,为江淮儿女创新创业搭建汇聚信息、人才、导师、项目和资金的平台,构建适于创新创业的政府、市场、社会联合治理的创新共治新格局,建设覆盖全省的创新创业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通过省市联动、高位推进,在安徽省举办了“江淮双创汇”走进地市的专场系列活动,实现了16个市全覆盖,在江淮大地掀起了创新创业的热潮。
三、打造创新创业大赛特色平台,广泛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采用“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的模式,成功举办了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赛事。有涉及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先进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的704家中小微企业和269个创业团队报名参赛,参赛企业和团队数量均创历年新高。大赛统筹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集聚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搭建服务平台,为参赛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创业投资、银行授信、股改上市培训等支持,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安徽省重要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通过大赛公开选拔企业、选拔项目,得到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的认可和支持,成为创新科技项目评价方式,投入方式的新模式,有力助推了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扶持高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突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地位
按照 “人才团队+科技成果+政府参股+股权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组织实施2016年度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扶持计划,面向全球招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为使团队招引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在2014-2015年工作实践的基础,省科技厅不断完善工作的程序,确定了“市县愿意干、省里就支持”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市县推进主体责任。通过省市联动面向全球招引人才团队创办领办企业,一批高端成果在安徽落地转化,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推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抓天使投资基金。推动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与安徽省16个市合作设立天使基金,实现了天使基金地市全覆盖。二是抓产业投资基金。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三支子基金累计完成30个项目18.3亿元投资,省信保集团产业发展基金完成4个项目14.3亿元投资。三是抓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挂牌),累计高新技术企业境内上市52家、登陆“新三板”138家、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211家。四是抓金融支持创新。建立3亿元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安徽省实现新型政银担业务余额408.3亿元,扶持企业8481户,发放小微科技型企业贷款28.9亿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今年新增专利质押贷款71笔,质押总额5.9亿元;推动安徽省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科技保险保费金额达102万元,科技保险(省)补助金额累计达20万元。
六、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共用,推进开放融合创新
推进实施国家、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完成省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改造,建成了省共享网络管理平台,实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指导各市建立分平台,在合肥、芜湖、蚌埠等六市相继建立了地方大型科学仪器共用网络信息门户网站,整合地方仪器3300多台。整合完善仪器设备资源数据库和仪器检测、实验专家库,为安徽省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七、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三权”管理改革,指导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好试点工作,合工大已处置科技成果14项,处置收入986万元,奖励科技人员和团队700万元。启动修订《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拟参照国务院若干规定对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进一步细化。深化省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整合形成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平台和人才专项、创新环境建设专项等六大类科技计划体系,全面实行指南、发布、受理、论证、公布、平台“六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