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联合主办,深圳市各院校协办,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大赛以“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为主题,赛事从4月开始至9月结束,共包含启动仪式、报名、初赛、复赛、能力培养培训、决赛及颁奖等阶段。大赛设立30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
本次大赛以个人为参赛主体,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选出一名代表报名参赛,并根据报名人员身份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组比赛。报名人为在校生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以选择参加毕业生组的比赛。
1.在校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含港澳籍);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学生(含港澳籍)。
2.毕业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港澳籍,2014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4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以上人员只要在深圳有创业意向或在深圳登记注册初创企业未满三年,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即可报名参赛。
1.参赛对象需在深圳有创业意向(尚未进行登记注册)或于2016年5月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了初创企业(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参赛对象需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尚未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获奖后在深圳进行登记注册时,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3.每个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只能持一个创业项目、选择一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成长潜力,包括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5.参赛创业团队或企业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在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弄虚作假,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事实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
6.曾在2016-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再接受报名参赛。(指的是参赛项目的内容、报名人、注册企业有一项与2016-2018年“逐梦杯”大赛获奖项目相同的,即视为重复参赛,不具备参赛资格。)
大赛设立30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奖项具体情况如下:
在校生组设一等奖1名,奖励20万元;二等奖3名,奖励10万元/名;三等奖6名,奖励5万元/名。
毕业生组设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二等奖3名,奖励30万元/名;三等奖6名,奖励15万元/名;优秀奖10名,奖励5万元/名。
4月17日起,参赛者可以登录大赛网站http://zmb.zsjcyxm.com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现特邀您来报名参加大赛,角逐大赛奖金!
深圳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