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灌南县21条鼓励返乡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助推外在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工作深入开展。近日,灌南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县21条优惠政策中涉及返乡创业就业补贴条款进行细化,并联合财政部门出台《灌南县就业创业扶持资金补贴办法》操作文件。
文件中规定了创业贴息贷款、一次性初创补贴(含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新办企业社保补贴、返乡就业社保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人才生活补助、创业项目奖励等补贴奖励资金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及审核程序,且规定了以上相关优惠政策不能重复享受,该补贴办法从2017年1月起执行。
返乡创业就业扶持资金补贴办法的出台,使得灌南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文件生根落地,让在外即将返乡创业就业的人员得到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补助,降低返乡创业成本,提高返乡就业收入,极大调动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的热情和积极性。(丁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