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一、支持领域
申报项目符合龙泉驿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汽车、氢能源、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绿色经济、智能经济、创意经济、共享经济、数字经济和流量经济等新经济领域;现代农业和社会事业等民生领域;区域创新体系、重大产业发展规划等软科学领域。
二、项目类别
(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专项、重大科研计划后补助专项、新经济梯度培育后补助专项;
(二)创新主体培育计划: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专项、专家(院士)创新工作站专项、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专项;
(三)创新载体建设计划:孵化器建设专项、孵化器运营专项;
(四)创新成果转化计划:工业技术创新扶持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五)现代农业创新计划: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专项;
(六)社会民生发展计划: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专项;
(七)软科学研究计划: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和智能制造、氢能及氢燃料电池、新经济及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原则上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
(二)项目应符合上述支持领域和项目类别的具体要求。优先支持积极参与火炬调查、高新技术和新经济相关统计工作的企业;优先支持国内外知名、具有较强创新实力、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校院所入区建立研发机构,实施协同创新;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持、科研设备、配套资金、管理制度等条件,信用信息良好,无环保、安全等不良记录。
(四)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成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原则上能年内结题。
(五)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目前承担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类扶持政策。
(六)项目申报单位须签订科技项目承诺书,装订时请将科技项目承诺书装订在申报材料首页。
四、申报流程
(一)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5月31日截止。
(二)地点: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北泉路777号)3楼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窗口(A区23号)
(三)流程:申报单位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关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龙泉驿区政务中心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窗口。
五、咨询热线
13980937197
附件1: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专项
(一)申报条件
对2018年度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龙泉驿区创新能力提升(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高新技术企业批文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原件扫描件发邮箱)、提供已报送的上年度科技部火炬统计企业年报及高企发展年报表、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提供已报送的《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调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二、重大科研计划后补助专项
(一)申报条件
对获得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并于2018年获得四川省、成都市科技经费资助的项目,分别按实际到位经费的5%、2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配套补助,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补助,补助金额就高不就低。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龙泉驿区创新能力提升(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验原件);
4、四川省、成都市科技专项资金实际到位经费进账单复印件(验原件)。
三、新经济梯度培育后补助专项
(一)申报条件
对上年度或本年度纳入市上新经济百强重点企业的新经济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成功认定为市级准独角兽企业的新经济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龙泉驿区创新能力提升(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上级部门批文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附件2:创新主体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专项
1、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2、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在本地区同行业是公认的学术和技术权威,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3、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工程设计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
4、具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
5、拥有高效能干的领导班子和队伍,有良好的企业伙伴关系,有向这些企业辐射工程技术成果的成功经验。
(二)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专项
1、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上一年度企业对联合实验室的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
2、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高校在合作专业方向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参与建设的科研院所在所处行业及专业领域应具有较高影响力,在合作过程中,能为企业提供科研设备、人才、研发咨询等支持,并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给予企业优先权;
3、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企业与合作高校、科研院所应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应具有明确的规划目标、稳定的合作机制、清晰的知识产权归属、健全的管理制度以及明确的利、责、权、义务划分;
4、联合实验室应建设在企业,并具备实验场所和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拥有科研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带头人和科研人才队伍。
(三)专家(院士)创新工作站专项
1、企业与行业内知名专家或院士有合作协议;
2、企业进入发展阶段,产业发展态势好,有持续创新的客观要求;
3、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具体的研发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龙泉驿区创新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2、销售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销售合同、定单、相关财务收入证明等)、有研发投入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实际纳税证明材料(税票复印件);
4、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复印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3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5、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对医药、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
6、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产品,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
7、专家(院士)创新工作站专项应提供企业与专家或院士的合作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8、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专项应提供企业与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9、其他辅助材料,如用户意见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
附件4:创新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工业技术创新扶持专项
(一)申报条件
1、符合我区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航空航天产业、军民融合、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协同创新;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
3、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
4、拥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技术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和运用;
5、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成都创造”领军企业,至少符合其中一项要求。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龙泉驿区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见附表4);
2、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2)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成都创造”领军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销售合同、定单等);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实际纳税证明材料(税票复印件);
(5)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复印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3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6)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
(7)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产品,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
(8)其他辅助材料。如用户意见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
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一)申报条件
1、符合我区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航空航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成果转化;
2、产品技术上有创新性和独占性,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3、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的相应知识产权或技术标准,权益清晰明确;
4、质量可靠并通过市级(含)以上权威检测机构检测;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不超过三年,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潜力,未来2—3年内单产品销售收入可望达到1千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中心)和稳定的新产品研发团队,在创新投入、研发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
6、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成都创造”领军企业,至少符合其中一项要求。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龙泉驿区创新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附表5);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成都创造”领军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销售合同、定单等);
5、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实际纳税证明材料(税票复印件);
6、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复印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3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7、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
8、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产品,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
9、其他辅助材料。如用户意见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
附件5:现代农业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方向
(一)种植业
1、伏季水果新品种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2、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二)现代农业综合技术
1、现代农业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基地、示范带、科技园区建设;
2、现代农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试验室建设;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检验检测、质量控制技术;
4、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农业产业化及一二三产业互动
1、农业产业化中重大技术改进及新技术、新装备应用;
2、支持集生态农业、精品种植、科教农业、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现代农业规模化种植基地、新农庄、美丽新村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创新性强、技术含量较高,有较强的竞争力,有明显的市场或产业化前景,实现农业现代化、节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发展。示范新品种1—2个,推广生态高效种植技术1—2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2个。主要种植作物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特色经济作物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30亩以上;
(二)优先支持符合条件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农业领域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具有所需的配套资金;
(四)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成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
(五)专合组织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须与科研院所、专业技术机构联合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2、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复印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3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申报项目涉及领域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4、其他材料。如产学研合作协议、用户意见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证明等。
附件6:社会民生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方向
(一)公共卫生
1、慢性非传染疾病、重大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和新装备等关键技术与方法研究;
2、基层卫生治疗新技术、新装备、新方法引进与应用研究。
(二)公共安全
1、监控预警、决策指挥、快速反应、控制处置等新技术、新装备研究与应用;
2、消防关键技术攻关及重点产品研发;
3、支持开展食品安全领域高通量快速筛查检测技术研究及方法建立、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冷链物流技术等关键技术创新。
(三)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污水、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土壤修复、大气环境改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与示范;
2、龙泉山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生态补偿关键技术与示范。
二、申报条件
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申报项目涉及领域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3、课题联合申请须提供合作协议;
4、查新报告(卫生类项目提供);
5、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7: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方向
(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重大改革创新性研究等;
(二)智能网联汽车和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相关研究;
(三)氢能及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相关研究;
(四)新经济及科技创新发展相关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优先支持曾承担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三)原则上不支持行政机关单位申报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龙泉驿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申报项目涉及领域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项目研究水平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4、课题联合申请须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
5、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