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追豆瓣评分5.1分的《欢乐颂2》,没错,的确是5.1分,毕竟第二部的bug太多,连小编都不太能直视了。听说小说是十年前写的,很多事情如今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就拿小美让王柏川给她买房这事儿来说吧,小美有句台词是这样的:
小美,你说你还是专业HR出身呢,怎么能没有丝毫防备?!上海都限购多少年了?没在上海缴纳个五年社保,王柏川能有买房资格吗?小编的职业病都被你给急出来了…
在上海买房,五年连续社保缴纳只是个基本门槛。社保不仅不能不缴,也绝不能漏缴,漏缴、断缴社保能带来多少风险?主要是给谁带来风险?墙裂建议大家先马再看~~
小宋是去年1月入职京城一家互联网创业公司的,试用期三个月加转正后的前三个月,公司都没有为小宋缴纳社保,去年11月公司的HR离职,交接工作的时候,又不小心给所有员工的社保断了两个月。小宋今年1月去医院就医,发现医保卡无法使用,才得知自己的社保被公司漏缴了两个月的事实。
今年3月,小宋以单位未为其缴纳入职前六个月社保费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之前断掉和漏掉的社保。公司不同意,于是小宋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
北漂一族要面临的现实很多:买房、落户、子女入学、买车摇号、看病治疗… 无一例外都跟社保挂钩,没有社保,他们的生活将会面临重重阻碍。小宋的请求,能否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呢?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要补缴漏缴的社会保险。
那是否任何情况下,只要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都可以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呢?
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从入职到离职,用人单位始终没有给员工上社保; 2、入职时没有上社保,入职后一段时间(如过试用期、入职满1年等)后开始给员工上社保; 3、刚入职时给员工上了社保,但一段时间后不再上社保; 4、从入职到离职基本上一直给员工上社保,但中间不小心中断了一两个月; 5、一直给员工上社保,但只上了部分险种; 6、一直给员工上社保,但缴费基数低于员工实际工资标准。
上述6种情形中,究竟哪种原因导致劳动者离职,可以获赔经济补偿呢?因为各地的标准不统一,我们以实际案例为参考:
第 1 和 3 种情况,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第 4、5、6 情况,一般是不支持离职经济补偿的。只要上了社保,至于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或者险种不全,或中间一两个月有中断,劳动者均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最值得注意的是第 2 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且险种齐全,但存在缴纳年限不足、缴费基数低等问题的,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可通过用人单位补缴或社保管理部门强制征缴的方式实现,在此情形下,劳动者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案例中小宋申请赔偿经济补偿金的诉求可能会被驳回,但用人单位必须要按规定补缴员工社保并承担由于断缴造成的福利损失。
漏缴社保,损失最大的是员工,但是用人单位难道就没有受到影响吗?当然不,漏缴员工社保对用人单位来说第一个影响就是失去了员工的信任,在互联网企业肆虐生长的今天,每家公司都在用不同的方式获取人才,但是失信于人,无论薪资福利有多优渥,也会产生无法挽回的损失。第二个影响,就是赔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企业社保缴费费率近几年一直都在降低,大部分城市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费率都有明显下降,政府在为企业解忧卸担,但如果企业依然要冒着法律的风险损害员工利益,惩罚的力度也是不小的。等需要企业赔付的时候,这个数字将会远远超过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费用。
员工社保断缴、漏缴,甚至不缴,这个雷,你可千万别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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