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87号),提出了建设全省统一的创业担保贷款信息系统、利用创业者信用信息免除反担保、开展“社保贷”试点等8条新举措,切实提高创业贷款的可得性,打造创业担保贷款升级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全省建统一系统创业担保贷款“一网办理”
《通知》明确:以初始创业者和小微企业为中心,重构创业担保贷款资源和流程,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尽快建成覆盖全省的省级集中、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创业贷款”技术和服务体系,实现信息部门共享、资料删繁化简、审批规范高效,达到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的目标。
利用创业者信用信息免除反担保
如果创业者信用好,申请担保贷款可以免除反担保。《通知》要求,依托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深化与芝麻信用、安徽征信等社会征信机构的合作,健全初始创业者多维度信用信息,全面、科学评估创业者的发展潜力和还款能力。对社会征信机构推荐的信用优良创业者,创业者申请担保贷款应免除提供反担保;对社会征信机构推荐的信用良好创业者,创业者申请担保贷款时,商业银行可通过购买信用保证保险或贷款保证保险免除提供反担保。
据了解,创业者通过信用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可以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贴息标准予以贴息。
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社保贷”
“社保贷”,是指依法诚信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除外),商业银行可根据企业参保缴费的信用情况,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招用人数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
“社保贷”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协商确定。
为小微企业提供社保信用服务
此外,《通知》还明确,经小微企业授权同意,征信机构和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信息,对小微企业开展信用服务,特别是为持有金融功能社保卡的小微企业主提供授信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授信额度。对未能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商业银行、社会信用征集机构应及时记入征信记录。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纳入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发大倍数、创业担保贷款的可得性等。(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