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举办临港新片区政策发布会暨金融机构签约仪式。会上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推动新片区金融业务更加创新,金融机构更加积聚,总部功能更加强大,金融高端人才更加丰富。
《若干措施》发布了系列支持政策,扶持对象包括持牌类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投资类企业,以及金融功能性机构。
其中,对持牌类金融机构的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对新型金融机构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投资类企业中,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在新片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房价的12%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对新设立的金融功能性机构,在新片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房价的6%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