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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税”背后的简单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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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嗅网 2019-09-28 08:48 抢发第一评

题图来自东方IC,作者:清和,智本社社长


在吃饭面前,环保总是摆在后面。但是,环境出了问题,吃饭也会成问题。猪瘟、蝗灾、鼠疫、极端气候、地质灾害,都是自然对人类的反噬。自然,才是人类的“圣君”,在无形地支配着一切。


反过来,环保亦不可“主义”,过度环保、盲目环保反过来也会杀伤市场效率。这些年,环保整治之劲风,把散养猪圈、国五汽车、高耗能工厂吹跑了。


有人认为,国五已经够了,国六标准超过了欧盟标准,我们似乎有些“奢侈”了。今年,中国汽车业断崖式下跌,或与强补贴新能源、淘汰国五推国六不无关系。


如今,环保之风转变,清洁能源技术行业陷入困境。所以,“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并不容易协同。


如何做到政策稳定,科学养猪,既环保养殖,又有肉吃?


如何做到汽车排放标准合理升级,步子不至于迈得太大?


如何做到人类与自然共生,交给政府、市场,或是其它?


一、庇古税制:政府该做什么


经济学本质上,是在与自然承载极限展开一场资源配置效率的边际赛跑。


在自然中性状态下,经济效率越高,资源承载能力越强。


环境污染是一种行为,也是一种商品。受到污染的河流、土地、空气以及得了非洲猪瘟的猪肉,是一种厌恶品。既然是一种厌恶品,你不购买、不消费,不就可以吗?


比如,没有人会购买受污染的矿泉水、食品、衣服以及瘟疫猪肉。古典主义经济学家相信市场的力量。


不过,英国经济学家阿瑟·塞西尔·庇古不这么认为。在庇古时代(1877-1959),欧洲大城市如伦敦、曼切斯特、巴黎、柏林、法兰克福市中心工厂遍布、乌烟瘴气、污染严重,甚至找不到一条干净的河流。


庇古将环境污染问题,定义为经济外部性。所谓外部性,简单理解就是自己的行为对其他人的福利造成的影响。这是庇古和他的老师马歇尔共同提出的概念。


比如,工厂排污造成农田、河水污染,这就给农田、河水带来额外的成本,这属于负外部性。一头猪得了非洲猪瘟,然后传染给其它猪场,导致大面积生猪死亡。这也属于外部性。


环境污染是一种厌恶品,但它常常是一种厌恶的公共用品。农田或许是私人所有的,但是被污染的河水、空气往往都是公共的,属于公共用品。


又如,被猪瘟污染的猪肉是私人厌恶品,但是非洲猪瘟这种传染病,却是公共的厌恶品。我们甚至无法知道,非洲猪瘟来自哪里,谁家的猪场传染而来的,无法找到协商、赔偿的对象,难以按市场的原则来处理。


这种被污染的公共资源,最终沦为“公地悲剧”。


只要有污染的存在,就意味着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不相等。比如,工厂排污污染了空气,说明工厂的私人企业主占了社会的便宜,他没有为排污支付应有的成本。


庇古认为,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不相等,意味着经济效率下降和社会福利损失。


因为不为污染支付应有的成本,违背了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弗里德曼语)


一切经济行为皆有代价,有代价才有经济核算,有经济核算才有创造动力。


为什么要惩罚犯罪行为?犯罪意味着增加了社会成本,给他人带来破坏性。若不惩罚犯罪,就像不让环境污染付出代价一样,罪犯会一直犯罪,持续增加社会成本,而不具有建设性。


一家工厂污染水源,增加了社会成本,若不为此付出成本,这家工厂会一直坚持这种低效、高能耗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如此产能和效率则无法提升,给社会带来损失。


如果污染不用付出代价,那么社会生产效率会持续走低,资源使用率越来越低,最终环境与经济都面临崩溃。


非洲猪瘟就是典型案例。非洲猪瘟若不控制,传染给其它猪场,虽然自己工厂也遭受损失,但是社会成本也大幅度增加。因为不知道病原体来自哪里,不知道谁传染给谁,非洲猪瘟病原变成了一种厌恶的公共品,社会损失极大却找不到私人赔偿。


又如,中国江西赣南地区是世界脐橙产业基地之一,其脐橙种植面积世界第一,年产量世界第三。但是,近些年由于疾病防控不好,大量园区出现了一种毁灭性病害——黄龙病。


这种病分布在全球50多个国家,具有极强传染性,难以根治,只能防御。如今,赣南脐橙如这次猪瘟一样遭遇大面积病害传染,不少产区全园覆没,当地果农损失惨重。


2006年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师、英国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经过一年主持完成并发布影响巨大的《斯特恩报告》。


这份长达700页的报告指出:不断加剧的温室效应将会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


报告按照常规经济模式预测,如果我们现在不采取行动,那么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成本和风险,包括对基础设施的破坏,供水的不足,食物匮乏等等,每年将至少相当于全球GDP的5%。如果从更广义的角度考虑这些风险和影响,则破坏程度将相当于全球GDP的20%甚至更多。


斯特恩秉承了庇古的思想,将气候问题定义为“人类活动产生的外部性”。反过来,气候变化也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斯特恩报告》预测:“考虑到突然大规模气候变化的风险,温度上升5-6度将造成相当于全球GDP5%-10%的损失,而欠发达国家遭受的损失成本将会超过其GDP的10%,而预计在今后200年内,排放综合影响和总风险的成本将相当于平均降低GDP的5%以上。”


这就是自然机制对人类的反调节。


所以,不论是犯罪还是污染,都是负外部性。制裁污染、惩罚犯罪的目的是让污染者、犯罪者付出代价,促进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等,推动社会经济效率最大化。


为养猪、种果树支付应有的社会成本,其实并非降低效率,反而是增加经济效率和产出。


所以,庇古将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相等,定义为帕累托最优(效用最大化)的前提条件。


环境污染,意味着打破了自然中性,降低了市场效率,损失了社会福利。即,自然中性相当于帕累托最优。


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要实现最佳效率就应该促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等,或者边际私人纯产值和边际社会纯产值均等化(1)。


怎么才能促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等?


庇古提出,对环境污染者课以补偿性的税收,增加其私人边际成本以使与社会边际成本相当。这样的环境税后来被称为“庇古税”。


庇古是新古典主义领军人物马歇尔最得意的门生,继承了斯密以来、由其老师发扬的自由均衡学说。但是,“庇古税”的提出,意味着他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古典主义思想,改变了古典经济学家对环境污染自由放任的态度,主张引入政府干预以达到最优产值。


庇古主张政府对资源配置进行一些干预。比如对铁路、电力、自来水等实行国有化,对污染产业征收重税,对农业进行补贴,限制垄断势力等等。


如今世界不少国家都征收“庇古税”,对高能耗、高污染性行业及企业课以重税,以提高这些企业的私人成本,促使其与社会成本相一致,达到提升经济产能及效率之目的。


例如,1990年芬兰最早征收碳税,对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按其含碳量设计定额税率来征收。


又如,在美国,37个州中大约3400个地方社区对家庭垃圾征税,征税依据是家庭垃圾丢弃量,结果垃圾丢弃量明显降低,回收率明显提高。


庇古税,并不是企业及个人额外的税收或成本,而是污染企业及个人应该为排污付出的成本。


如此看起来一切万事大吉。庇古税促进了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等,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但是,庇古税,是否有问题?


二、租值消散:市场能解决吗


庇古税,税率多少,才使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


这是一个难题。


假如税率定的太高,意味着企业为污染支付过高的费用。例如,工厂排污污染了河流,工厂为此支付100万元成本可恢复(包含损失赔偿)。假如政府向这家工厂征收了200万元的“庇古税”。


这样,这家公司就付出了更高的成本,不利于其生产扩大化和社会福利增加。


所以,庇古认为,效率最大化的条件是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不管是私人还是社会,谁占了便宜都无法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如果社会成本小于私人成本,即社会占了私人的便宜,也不是好事。


如果一个人花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开发了一项新技术,假如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他的这项新技术被许多人无偿剽窃使用,此时,边际社会纯产值就要大于边际私人纯产值,或叫社会成本小于私人成本。


这一结果是严重打击这家企业以及整个社会的创新动力,导致生产效率下降。


但是,可悲的是,当社会成本小于私人成本,即社会(大多数人)占了私人便宜时,大多数人往往欣然接受、乐此不疲。这时,极少理性者、正义者会承认,社会占了便宜,同样不利于社会进步。


所以,社会成本小于私人成本,往往助长人性之恶。


例如,美国建国初期,为了获得英国的工业技术,首任财长汉密尔顿派人去英国阿克赖特勋爵(近代工厂之父)的大型工厂中窃取技术。


英国技术工人塞缪尔·斯莱特“叛逃”到美国,凭借对阿克赖特勋爵工厂中机器详图的记忆,复制出了纺纱机,建立了美国第一座棉纺织厂。


斯莱特,这个英国人眼中的“叛徒”,却被美国安德鲁·杰克逊总统称为“美国工业革命之父”。


美国学者马尔温德·琼斯就曾指出:“美国的每一个基础工业———纺织、采矿、钢铁工业,都是靠英国工匠、工人、经理带来的技术。”


这类国家以窃取他国技术为荣,为技术剽窃辅之以各种合法化、道德化以及爱国主义的伪装,其实是在损害私人利益,不利于人类社会整体的进步。


可见,多数人赞同的事情,有时却是多数的暴政。一旦社会成本小于私人成本,社会占了私人便宜,多数人的暴政就容易出现,人性之恶则陷入群氓式的癫狂。


又如,养猪问题。养猪以及任何经济活动,定然存在污染或损耗。但是,社会人往往不想有任何污染或损耗。恨不得养猪场没有任何气味,猪不排便,尿不外流。这是一种极端环保主义。


其实,猪排污并不可怕,关键是看猪场要为此付出多少成本,付出的成本能否解决这些污染,以及弥补赔偿。


但是,施政者出于环保主义或谨慎主义亦或是其它原因考虑,会大幅度提高猪场的成本。很多时候,施政者也不知道猪场缴纳多少税收、多少费用以及引进什么标准的排污设备,是最优的——社会成本等于私人成本。


在供给侧改革的大潮中,施政者可能一刀切,有些猪场按照要求改善场地,增加设备,但最终还是被关闭。


在非洲猪瘟的妖风之下,施政者可能担心疫情扩大化,一些地方采取团灭措施。


如此,大量生猪和散养猪场消失了。


从当地社会、周边村民的角度来看,无限度地提高污染成本、追求零污染,甚至直接关闭猪场最好。其中一部分原因是,猪场为污染支付的成本往往没有回馈到当地社会。当时社会自然希望予以关闭。


又如,燃油汽车、电动汽车总有污染。如果现在执行国八标准,这样汽车企业以及购车者将为极高的环境标准支付极大的成本。如此,汽车产能定然下跌,导致产业萎缩。


再如,垃圾分类固然是好,但我们应该为垃圾处理支付多少成本呢?如果现在全国上下各大小城市都执行非常严苛的垃圾分类措施,那么我们为私人垃圾排放是否支付了过高的成本?


概括起来,政府干预的方式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庇古税扩大化,出现各种罚款,盲目提升环保设备标准,极大地增加私人企业成本,可能导致一些行业被“团灭”。


二是“庇古税”转移支付问题,税收并未用于社会污染的改善,如此私人支付了成本,但污染却依然存在,引发社会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


三是即使政府试图用庇古税解决污染问题,政府也无法判断税收的标准以及排放的标准,难以促进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达到资源配置最优效果。


那该怎么呢?


1959年,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在《法与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晦涩难懂的论文,对庇古的外部性分析提出了挑战。


科斯认为,庇古主张用政府干预,即“庇古税”的办法解决外部性问题是错误的。科斯的主张是,只需要明确产权,即可通过市场交易来解决,而无需政府干涉。


他的文章引起了杂志编辑阿伦·迪雷克托和一些著名的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家的兴趣。不过,他们仍然支持庇古观点,认为科斯是错误的,但想邀请科斯去芝加哥,让他将观点说清楚,然后好好教育他一番。


于是,一天晚上他们约在了迪雷克托家中会面,当时到场的经济学家有马丁·贝利、米尔顿·弗里德曼、阿诺德·哈伯格、格雷格·刘易斯和乔治·斯蒂格勒。一场经济学的“鸿门宴”在等着科斯。


然而等到结束时,这些经济学家相信他们见证了经济理论上的一个重大进步。


科斯指出,产权制度的安排有助于克服外部性,通过市场交易解决问题,从而在制度上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科斯相当于将问题重新拉回到市场框架下来解决。


科斯的表述令人脑洞大开。他用一头牛从一个牧场溜到邻居的土地上破坏农作物做例子,阐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观点:牛吃了邻居的小麦,并不一定是牛的错。在科斯看来,牛和农作物的外部性都是相互的,不存在对方不公平。


科斯在他著名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阐述的更加具体:“问题通常被认为是A对B造成了损害,从而必须决定:我们应该如何限制A?但这是错误的。”


科斯逻辑是这样的,假如这块地的产权是明确的,那么牛吃了小麦,牛的主人和小麦的主人就会开始博弈,这个博弈无非就是讨价还价。如果价格合适,牛的主人估量着卖牛肉利润可观,就愿意支付这笔赔偿,而小麦主人也愿意种植小麦给牛吃。或者说,小麦主人愿意把地租给牛的主人,牛主人扩大牛的养殖。


这样他们双方就达成交易,成了合作方,皆大欢喜。


当然,这里面还存在多种情况,比如种植小麦更划算,或者小麦的农场主有很多人,等等。


科斯做了一个前提假设就是交易成本为零,只要把产权确定下来,不需要政府干预,市场就会解决所谓的外部性问题,也就是通过自由交易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


后来,斯蒂格勒将科斯的理论命名为科斯定律。


其实,在科斯看来,牛吃小麦其实是一种市场行为,我们要做的不是打破这种行为,或者让政府征税,而是建立一种产权制度,让市场发挥作用。


环境污染常常是一种厌恶的公共用品,负外部性定然是损失。但是,按照科斯的观点,如果将产权确定为私有产权,环境污染就变成了私人用品,并不存在厌恶不厌恶,只要达成交易,那是皆大欢喜之事。环境污染这一负外部性,触发了一种利于社会进步的市场交易。


养猪场给私人土地造成污染,那么土地主人可以找养猪场协商,以一定的价格达成交易。养猪场就相当于支付了一笔污染费,将污染物排放到私人土地上,土地主人也愿意“出售”土地供其排污。


价格机制为什么比政府征税更有效果?


上面我们讲到,“庇古税”或政府干预,政府无法确定税率多少、排放标准多少,是最优的,即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


但是,价格机制却能够知道最优答案。通过价格机制,每一个受污染者可以与污染企业达成交易,从而确定二者的最优边际产值及成本,最终促使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所有受污染的私人成本总和)。


所以,张五常先生说,市价是唯一不会导致租值耗散的合约安排。


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满意的赔偿,企业则支付了价格机制决定下的污染成本。


这就是市场的力量。帕累托最优的条件,隐藏在每个人的交易价格之中,而非由税收决定。


但是,科斯的办法是否足够完美?


三、公共选择:宪则为何重要


庇古在他的《福利经济学》中还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外部性和庇古税。


他假设:火车经过时喷出的火花可能会对周围的树木或农作物造成损害,而其所有者并没有因为损害而受到补偿。


庇古的假设中,火车是私人的,农作物也是私人的,为什么在现实中农作物的所有者并没有得到赔偿?


庇古认为,并不是所有的竞争性市场都能产生使社会总福利最大化的产出水平。他认为,政府应该通过税收、财政补贴或立法等手段,促使私人和社会之间的边际成本、边际收益相等,从而实现福利最大化。


庇古着重强调垄断势力对产值最大化的负面影响。现实中,火车运输往往是垄断企业,具有非常强大的市场统治力和社会影响力。大量弱小的个体小农场主,根本无力与垄断企业谈判。因此,火花烧庄家的事经常发生,但却极少有赔偿。


换言之,火车企业与大量个体农场主达成交易的可能性是很低的,中间存在巨大的交易费用。这就说明,市场存在失灵的情形。


现实中,只要发生交易就会产生交易费用,比如信息的搜寻、发布、讨价还价、谈判、签约、监督、合约执行和违约带来的一切成本。


在阐述牛吃小麦的例子时,科斯也强调一个前提,即交易费用为零。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用交易来解决问题是最佳方式,但是交易费用必须为零或者足够低。科斯自己也知道,在现实中交易费用不可能为零,常常是很高的。


公共选择学派创始人詹姆斯·布坎南认为,科斯的描述过于简单。布坎南将养牛者和农场主的数量进行区分,发现科斯的办法和“庇古式”的逻辑都有局限(3)。


比如,如果存在多个农场主和一个养牛者的情况,因为信息不对称、搭便车等问题的存在,牛吃草的外部性会一直存在。


在市场交易中,一对多的情况,往往会出现搭便车的问题。比如,一些农场主希望别人去找火车企业协商赔偿,一些受害者希望别人去找猪场协商赔偿。人人试图搭便车,最终无车可走,赔偿落空,污染和侵害常在。


在“公地悲剧”中,搭便车极为常见。地球上大量的资产都是“无主资产”,或叫国有、公共资产,如公海、北极熊、草原、冰川都是“无主资产”,过度捕捞、过度放牧、石油过度开采、工厂排放等都会导致“公地悲剧”,从而引发租值消散。


所谓租值消散,就是本来有价值的资产或财产,由于产权安排方面的问题,比如没有主人,导致其租金,也就是价值下降,甚至完全消失。环境污染,极易导致租值耗散。


所以,科斯的产权理论以及市场交易原则,显然有些太理想化。


那么,布坎南有没有好办法?


布坎南既不主张庇古的政府干预,也不主张科斯的市场机制。换言之,布坎南不相信政府公权和市场私权中的任何一个,在他看来所有的权力都应该受到约束才能够发挥作用。


布坎南坚持自利原则行事。他说:“所有人甚至一切事物,都是在自然秩序之下追求自我效用最大化。”所有人都在社会秩序之下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他将经济问题的解决方式推广到国家机制和社会机制层面。


“大部分经济学家都更钟情于有关政府‘仁慈君主’的模型。”不过,布坎南对此表示怀疑,有什么理由要求政府代理人的行为忠于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他主张,“将各类公共选择当事人体现为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


布坎南借用大卫·休谟的话来表述:“在约束任何政府系统并巩固宪法中若干制衡和监控上,应当将每一个人都设想为无赖,在其所有的行为中,除了私利,别无他用。”


所以,布坎南认为政府和市场都不可靠,都会失灵,必须用“宪则”约束共同约束公权和私权的扩张。这就是布坎南的宪则经济学。


布坎南其实发现了国家机制(国会)的力量。希望制定一系列规则,政府和市场共同遵守。这种主张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非常流行。


更早时期的弗赖堡学派创始人欧根主张用“经济宪法”保障自由市场秩序。哈耶克则一直反对自由放任主义,强调用“宪则”约束自由市场。阿罗、波斯纳、诺斯、斯蒂格勒等都主张采用法律、制度来限制市场与政府。


早在40年前,美国经济学家逐渐很少争论市场与政府的问题,他们共同聚焦于制度,用制度防止市场和政府失灵。


张五常认为,经济学存在一个缺环,那就是没有合约约束,主张建立有合约约束的自由市场。


合约、宪则、制度约束市场,既约束市场的私权扩张,也约束政府的公权滥用。市场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公平的竞争规则,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费用,防止政府政策的随意性干涉。


长期以来,凯恩斯式政策的随意性传统,让人忽视经济政策制定及管理的法律性要求,将经济增长寄托于“强人”调控。


宏观调控的扩大化,容易导致约束性的经济法规,演变为相机选择的调节政策,从而导致政策不稳定,经济预期不稳定,经济增长波动。


以美国养猪为例。猪肉的卫生标准、猪场的环境标准以及养猪用地标准,都是由稳定的法律确定下来。生猪产业的一系列标准,是固定的、常态化的,不可作为调节生产的手段。如此,可以避免环保主义把散养猪场整没了。


又如,美国汽车召回制度,属于行业法规。汽车的安全标准及相关法规,是硬性的、稳定的。美国政府不可以降低汽车安全标准,以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美国政府也不可以大力推行极高的环保标准来促进汽车产业更新换代,刺激经济增长。


总之,制度可以避免宏观调控扩大化,避免行业标准沦为经济逆周期调控的手段。


制度并不是直接调节资源配置,也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费用,促进市场效率提升,让价格机制发挥作用,从而促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等,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状态。


所以,总结起来,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生猪稳定,实现效率最大化,应该多管齐下:市场、政府、企业、国家(国会)以及社会五大机制协同。


这也反应了经济学的演变历程(基于资源配置效率)


亚当·斯密及古典主义者发现了市场机制;

凯恩斯与庇古发现了政府机制,只是政府干预方式上存有差异;

科斯强化了以产权理论市场机制,又以交易费用理论发现了企业机制;


欧根的秩序自由主义、布坎南的宪则经济学、戴雷科特和波斯纳的法与经济学、斯蒂格勒的规制政治经济学发现了国家(国会)机制,主要是司法机制的作用。


布坎南和阿罗则更进一步,不仅将宪则局限在立宪的范畴,而是推广到所有公共选择(社会选择)领域,实际上包括了社会所有的共同决策机制,如国际合作组织、社会性组织。因此,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和阿罗的社会选择理论,共同发现了社会机制。


如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便是五大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什么叫碳排放交易?


这个市场是人为设定的,各国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对碳排放量进行限额。如果一家企业要多排放则需要在交易市场上购买排放量,比如购买1000吨二氧化碳。


在这个交易市场中,市场发挥核心作用。二氧化碳(环境污染)作为一种私人商品进行交易,企业为二氧化碳排放支付应有的成本。成本由自由市场的交易价格决定。通过价格机制,促使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相等,以求帕累托最优。


这一机制防止排放搭便车问题。全球气候资源属于无主资源,只能由国家作为主体共同参与减排。如果没有国际组织有效协调和监督,就容易产生搭便车问题。


全球几十个国家签订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碳排放限额。这体现了政府、国家和社会机制(全球组织)的力量。这框架保障碳排放交易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2008年欧盟启动碳排放交易体系,2013年美国启动碳交易市场,中国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湖北、重庆都已经成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


不过,这种交易方式效果不明显,还需要更强的国际约束机制。小布什时代,美国退出了《京都议定书》,对这一国际协作构成一定的打击。


人类与自然协同发展,任重道远。


人类活动对自然中性的破坏,最终都会反噬经济增长、科技进步与社会福利。


只有尊重自然中性,市场机制中的自由竞争,企业机制中的企业家精神,国家机制的制度约束,社会机制中的公共选择,政府机制中的平衡手段,才有可能发挥最大的配置效率。


自然机制是一种最稳定、最底层、最本源的资源配置方式,是星球上唯一的完美的完全竞争市场。


参考文献:

(1)福利经济学,庇古,商务印书馆;

(2)企业市场与法律,科斯,格致出版社;

(3)宪则经济学,布坎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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