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29日讯(记者 张润琪)日前,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于2019年8月期间对区域内97家次药品经营企业实施了行政检查,其中合格药品零售企业87家次、歇业4家次、不合格3家次、限期整改3家次,在限期整改的3家次企业中包括老百姓大药房两家药店上海老百姓煜婕大药房和上海老百姓双程大药房。
通告显示,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8月6日,对上海老百姓煜婕大药房(许可证编号:沪CA0190174)、上海老百姓双程大药房(许可证编号:沪CA0190191)实施了行政检查,检查类别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挂证专项)”,检查结论为限期整改。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老百姓大药房,其媒体负责人李经理表示,正在开会稍后回电,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资料显示,2019年央视“3•15”曝光了部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的问题。随后,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19〕22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整治工作分自查整改阶段和监督检查阶段。
上述整治工作通知提到,自2019年5月1日起,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其中包括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此外,国家药监局综合司表示,各省级局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各级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属地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等行为。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外公示。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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