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广西茶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通过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提品质、创品牌、传文化、扩营销,加快促进茶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把我区打造成为全国最重要的茉莉花茶、六堡茶产区,以及绿茶、红茶重点产区。到2025年,力争全区茶园面积发展到200万亩左右,一产产值超200亿元,二产产值超250亿元,三产产值超250亿元,综合产值实现700亿元以上;我区茶产业区域竞争力在全国排名由2018年的第14名进入前10名;进入全国茶产业领先地区榜单前20名的县级产区由2018年的1个增加到2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优化区域布局。茉莉花茶以横县等适宜区域为优势产区,六堡茶以梧州市、横县、桂林市等适宜区域为优势产区,红茶以百色、南宁、贺州、柳州、来宾等市为重点产区,绿茶以柳州、贺州、贵港、南宁、百色、钦州等市为重点产区,因地制宜发展桂花茶、金花茶及其他茶类。支持适合茶叶种植加工的县(市、区,以下统称县)发展茶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二)促进绿色种植生产。
1. 支持良种繁育推广。加快茶树良种选育及繁育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改种优良品种,加速茶园新旧品种更换,提高茶园良种覆盖率及无性系茶园比例,逐步解决茶树品种混杂、品质低下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农村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2. 支持绿色茶园建设。普及低碳安全、高效优质、生态绿色栽培技术,推动茶园耕作、修剪、采摘机械化。推进茶园适度规模发展,支持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的茶叶生产企业、茶园发展生产。到2025年,新建规模500亩以上的茶园200个以上,有机茶园比例比2018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农垦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三)提高茶叶加工水平。
1. 培育壮大茶叶企业。实施“产业兴龙头、龙头带产业”战略,对现有企业、茶厂、合作社、家庭作坊进行整合重组,打造大型重点茶叶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国内领先的茶叶生产销售大型企业合作。重点选择10—15家特色明显、产销结合、农贸一体、有一定规模的茶叶企业,将其培育成为科技型、外向型、带动型的龙头企业。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以上、自治区级龙头企业25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茶叶企业50家。(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投资促进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2. 推进茶叶全产业链开发。每年支持10—15个产茶县实施茶叶全产业链开发项目,打造一批集标准化现代茶园、标准化加工厂房、先进加工设备、标准化仓储设施于一体的茶叶企业,扩大我区茶树栽培面积,提升我区茶树栽培管理水平,提高茶叶加工和包装能力,提升仓储设施储备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四)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完善横县茉莉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梧州市争创苍梧县六堡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华南地区茶叶交易基地。建设以茶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5个以上,建设以茶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30个以上。支持南宁市建设1个茉莉花茶集聚区,支持梧州市建设1个六堡茶集聚区,支持其他重点产区建设红茶类产业园或集聚区4个以上、绿茶类产业园或集聚区4个以上,创建一批茶叶小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田园综合体,打造一批发展茶产业的村集体经济园、脱贫致富园。(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科技厅、大数据发展局、扶贫办,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五)加快构建标准体系。
1. 建立茶叶分级制度。制定广西茶叶产品分级制度、分级标准、使用及管理办法,指导和扶持有资质的机构负责检测,指导行业协会等机构具体负责推广。(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
2. 构建产业标准体系。以绿色、有机为目标,完善高质量标准化茶园建设管理体系标准,以及茶树生产环境、种植管理和茶叶初制精深加工的技术规范以及质量标准。制定广西茶叶品质评价体系,对不同品牌、不同品质茶叶分别制定统一的种植、管理、采摘、加工、包装、贮运等标准。(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
3. 完善六堡茶生产技术标准。完善六堡茶生产加工、质量标准,明确生产销售六堡茶的要求和条件。支持使用现代工艺标准的六堡茶生产经营主体扩大产能及提高产品品质,鼓励使用传统工艺标准的六堡茶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生产。(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梧州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品牌整合打造。
1. 加强品牌整合。出台广西茶品牌整合工作方案,对现有品牌进行整合提升、管理扶持,努力打造优势品牌“广西花茶”、传统品牌“广西六堡茶”、特色品牌“广西红茶”和“广西绿茶”、健康品牌“广西富硒茶”,以及“健康茶”、“民族茶”等广西茶区域品牌。以“一花”(茉莉花茶)、“一黑”(六堡茶)、“三红”(昭平红、三江红、百色红)、“四绿”(桂平西山茶、覃塘毛尖、南山白毛茶、昭平绿)为基础,筛选一批优秀区域品牌形成广西茶品牌框架体系及品牌效应。(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2. 构建品牌体系。推动“广西花茶”、“广西六堡茶”、“广西红茶”、“广西绿茶”、“广西富硒茶”等广西茶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和申请工作。鼓励全区各地、行业协会、企业以申请地理标志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为抓手,打造茶叶知名区域品牌,加强原产地保护。加快构建“公共品牌+核心区域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三位一体的品牌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3. 规范品牌管理。制定统一的公用品牌、区域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品牌运作模式、品牌使用要求、奖惩措施等,对经过审核进入品牌管理范围的产品给予支持。对自治区推广的区域品牌实行动态考核,优胜劣汰。支持各地、各有关企业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开展广西本土茶叶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系列评比推荐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七)加快产业融合发展。
1. 推进茶叶电商销售。推进“茶+互联网”等行动,依托现有的大型电商销售平台,建设富有特色的“网上茶馆”、“特产馆”、“扶贫馆”等,发展茶叶电商销售。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深入茶叶产区,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2. 加快茶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引导茶产业与休闲文化旅游、科普教育、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出系列广西茶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健康养生茶系列产品,建设一批茶产业康养与教育基地。通过招商引资、融资等多种途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兴建茶叶博物馆、茶文化休闲园、茶生态旅游公园等各类园区。(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投资促进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3. 大力发展新业态。支持茶叶采摘、加工与品茶、赏茶、茶事体验等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直供直销、个性定制、加工体验、茶园认领等互动式茶产业新业态。(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八)强化营销体系建设。
1. 讲好茶文化故事。挖掘、整理广西茶文化,讲好广西茶故事,打造广西茶元素文化标志。培育茶文化精品,创作广西茶历史文化歌曲、电视剧、短视频等,发展茶文化经济。(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广电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2. 积极开展推介展示。在电视、报纸、网络、博物馆、展示中心及自媒体等开辟本土茶文化栏目,编印茶文化书籍,在区内外茶叶专卖店植入统一的广西茶元素。支持各主产区在区内外开展推介展示,在全国茶叶主销区建设一批品牌形象店和展示展销店。积极组织茶叶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大型茶博会、茶叶展销会,组织优秀企业、知名产品在国内以及到东南亚、日本、韩国、欧美等地进行产品及文化展示。继续开展“评茶”、“斗茶”、“全民饮茶日”、“茶叶论坛”等活动,提升广西茶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供销社、广电局,南宁海关,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3. 努力拓宽消费渠道。在花茶主销我国北方市场、六堡茶出口东南亚等基础上,深入分析区内外消费者消费习惯及潜力,细分消费群体,打造高、中、低端相结合的产品结构。科学谋划广西各类茶叶销售重点拓展区域,着力建设以电子商务、大宗茶产品交易平台为主的现代化专业市场、茶城、交易中心等。(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国资委,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九)加强科技人才支撑。
1. 培育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引进和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2. 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加强与国内高水平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引进和培养技术、管理和茶艺等方面的职业化、专业化人才。加强自治区级“茶叶大师”、“制茶工匠”等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在有条件的区内院校开设茶学专业,培养优秀年轻人才。(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3. 强化科研力量支持。争取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支持,努力在我区设立茶叶院士工作站等机构。支持广西桂林茶叶科学研究所等机构开展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农业农村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十)落实支持优惠政策。
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区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本地茶产业发展。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各方面资金不少于1亿元,重点支持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创建。鼓励各类投资者采用市场化方式探索发起设立支持广西茶产业发展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2. 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等方式,为茶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引导和推动金融资本支持我区茶产业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3. 落实用地政策。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对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茶产业项目用地,通过自治区专项用地指标予以保障。各地茶产业园区用地指标,由各地在自治区切块下达的市级指标中予以保障。各市要单列一定比例用地指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茶叶加工、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等。(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茶产业发展工作,主动担当作为,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加快推动我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配合协作。建立广西茶产业发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茶产区也要相应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三)完善公共服务。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推进茶叶生产、投资贸易、展示展销和企业共享平台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提供法律、会计、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及服务作用,协助推进全区茶产业发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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