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获悉,广西近期出台《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从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跨境产业集聚发展等11个方面推出30项优惠政策,推动广西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广西自贸试验区是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首个自贸试验区,涵盖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自治区商务厅厅长蒋连生介绍,“广西自贸三十条”聚焦改革优先权、产业发展、财税金融、招商激励、人才引进、产城融合等方面,支持各片区加快建设。
依照政策,广西自贸试验区内新设立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可获得税收优惠和贡献奖励,如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政策5年,5年内按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予以奖励。
此次广西首次出台跨境产业链支持政策,对中国—东盟特色优势跨境产业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权益类平台、跨境金融、跨境电商、跨境物流等领域的企业,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的50%—70%给予奖励。
“广西自贸三十条”还对总部经济给予政策支持。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以及大型央企等企业总部,以及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等给予落户奖、贡献奖等方面的支持,总部企业落户开办最高可获得1亿元人民币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