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蕊
2月19日,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通过提前启动2020年度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等项目、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过“房租通”政策给予中小微文化企业房租补贴等共计28条举措,减轻疫情对首都文化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据《措施》显示,包括2020年度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电影类、新闻出版类)、市级电影专项资金、2020年北京市实体书店项目扶持在内的项目申报工作均将提前启动,并将对今年春节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映的京产影片给予一次性宣传发行补贴,对今年春节前后处于集中创作期,受疫情影响而暂停的重点项目给予创作制作特殊补贴,同时加大对全市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补贴力度,扩大资助覆盖面,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型影院。
而在社会保险费方面,除了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外,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文化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此外,《措施》提到,将持续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辖区内银行2020年文化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持续开展银行覆盖无贷户的银企对接行动,鼓励银行通过线上方式对接文化企业融资需求,提升文化企业信贷覆盖面。与此通知,出台《关于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调整优化风险补偿机制,推动设立文创银行和文化发展基金,完善文化金融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