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局属各单位,市级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更好地发挥“西安标准”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政府效能、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快“标准立市、质量强市”工作步伐,根据《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西安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现就征集2020年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陕西省地方标准,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定的,满足我市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以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地理标志产品技术规范,可以申报西安市地方标准:
(一)创新驱动领域。硬科技服务、航空航天、光电芯片、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以及标准化服务、成果产业化、检验检测、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
(二)先进制造业领域。制造业服务、节能环保、自动化控制、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软件和服务外包、网络信息安全等。
(三)融军通用领域。融军通用专利服务、标准化信息资源服务、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专家人才管理等。
(四)现代服务领域。家政服务、餐饮连锁、供水节能、公共文化、社区文化、旅游、金融、重要产品追溯、特色商贸服务、智慧物流、会展、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教育培训、特色旅游、婚礼服务、家庭服务、健康服务、融资租赁、科技金融、能源金融、文化金融、大数据金融、公共服务及特色商品英文译写规范、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等。
(五)文化旅游领域。古城文化游、自然山水游、休闲度假游、乡村古镇游、农业观光游、工业遗存游、会展游、养生养老游和具有传统经典特色的文化演出,以及旅游产品、营销、功能、服务、管理、环境服务要求等。
(六)现代农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检测,农产品采后处理、包装配送、农产品流通,农业循环利用,农业与旅游、文化、科技等融合。
(七)行政审批领域。互联网政务,一网通办、审批清单、事项名称、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查意见,审批效能监测、评估,审批人员管理等。
(八)生态环境领域。铁腕治霾、柔性治水、依法治山、合力治脏和立体增绿,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黑臭水体治理,留雨水、养净水、治污水、保供水、抓节水、调季水、排涝水,城乡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等。
(九)特色小镇领域。特色街区、都市田园、工业物流、农业生产、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养老康体、金融服务等特色小镇领域的管理、服务。
(十)生产性领域。研发设计、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环境与污染治理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的领域;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生产性专业技术服务、工程监理、互联网数据及云计算服务、生产性污水处理和水污染治理、园区和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货币金融服务、生产性安全保护服务、机械设备修理和售后服务等方面。
(十一)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项目风险评估、重大敏感案件办理风险评估、重大活动举办风险评估;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城乡社区服务,政务服务“好差评”;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公共卫生应急、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校园安全防控等领域。
(十二)其他领域。围绕我市落实现阶段“三步走”战略举措、实施关中平原城市群战略、发展“三个经济”、完善“三中心二高地一枢纽”六维支撑体系、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以及法律法规和规定可以制(修)定为地方标准的其他内容。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高度重视。西安市地方标准,由我局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审批、编号和发布。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地方标准申报的范围、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前的调研和相关实验验证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严控质量。项目申报单位要合理安排标准申报事宜,精选高质量、有价值的项目进行申报。今年,各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地方标准立项一般不超过3个。对于个别时效性特别强、实用价值特别高的地方标准立项,不受立项指标数量限制。各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定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应指导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市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本行业的相关行业专家、标准化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1.下列项目优先立项:
(1)《中共西安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质量推进市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领域项目;
(2)列入《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项目;
(3)通过技术措施管理的公共事务并运用地方技术规范实施宏观调控、市场准入和行政监管;
(4)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生活品质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标准;
(5)硬科技“八路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军民融合项目;
(6)直接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或团体标准。
2.下列项目不予立项:
(1)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2)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的;
(3)申报项目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尚未完成的;
(4)未取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的;
(5)在标准适用区域内未得到验证和推广的;
(6)未形成一定的申报标准草案的或标准草案创新性不强的;
(7)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三)认真编制。拟申请地方标准立项的单位或个人,要将《项目申报书》与地方标准文本草案一并上报,地方标准文本草案应包括:标准的封面、前言、范围,标准的章(应具体到条、段或列项,对没有具体内容的,可将该部分内容或起草构想进行简要描述)等必备要素,标准草稿应基本符合GB/T 1.1-2009要求。
(四)强化人员。申报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应成立项目工作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项目工作组成员中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人员不得低于50%。
三、申报材料报送说明
(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牵头申报的项目,经牵头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至市局标准化管理处。
(二)各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经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市局标准化管理处。
(三)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先将《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和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和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均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市局标准化管理处。
(四)认真做好《项目申报书》报送工作。今年的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文件材料,已上载至西安市红盾信息网—政民互动—信息公示栏目。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2020年4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相关单位盖章)、地方标准文本草案(一式三份),报送市局标准化管理处。同时项目申报单位要将《项目申报书》及地方标准文本草稿电子文本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927978870@qq.com)。
联系人:张治华
电话:86787742(传真)
地址:西安市政府2号楼439室
邮编:710007
附件: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