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高企申报的“八大条件”。其中,有一项是: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些企业人员不知道该项所说的重大安全、知了、违法行为是如何界定的,所以智为小编就会接到客户咨询“我们企业被税务处罚还能申报高企么”。针对这个问题,智为铭略小编为大家分享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新版《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一旦出现弄虚作假(如:偷税、骗税等)的重大涉税违法行为,认定机构将取消企业的高企资质,主管税务机关会追缴企业已经享受的税收优惠。需要强调的一点是,上述被取消资质的行为均是在重大级别的前提之下,如果企业只是有税务稽查的不良记录、或者违规倒垃圾的处罚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的行为,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是没有特别影响的。除此之外: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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