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和安徽省医保局等9部门《安徽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皖医保发〔2019〕55)号等文件要求,与中选药品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药品集中采购中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现对部分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暂停挂网采购。
通知要求,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由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自主申报全国最低供货价。未选择安徽省作为供应地区的中选产品,自主降价须不高于全国其他非中选供应地区最低供货价。
上述通知其实聚焦的是两个重点——质量和价格,这方面内容,是未来所有药企都要重点关注的。
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国家集采等一列政策推进,大批品种面临市场受限甚至退出市场。
在今日(9月15日)召开的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八届二次会长(扩大)会议暨第三十七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有业内专家分享到——对于药企而言,无论是国家医保局主导的国家集采,还是国家医保目录调整,都涉及退出机制,其中有柔性退出,也有绝对退出。
综合来看,同品种满3家药企过评后暂停采购未过评药品,是退出;国家集采淘汰报价更高的药品,是退出;部分药品被调出医保目录,也是退出……
这就涉及到药物经济学评价,疗效越好,价格尽量低的药品,未来将会更有优势。
药物经济学研究的是如何使用有限的药物资源,最大程度促进、改善健康效果。其采用经济学理论基础,通过系统、科学地比较分析医药技术之间的经济成本和健康产出,形成决策所需的优选方案,提高医药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率。
这就要求药企必须关注药物经济学研究,通过药物经济学评价可让药价尽量回归合理区间,同时这也是是企业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国家医保谈判非常重要的筹码。
上述专家表示,药物经济学评价能够说明一个药是否具备经济性,如果一个药连经济性都没有,是绝对不可以进医保的。如果一个药研究出来具备经济性,还需要考虑医保是否可以支付。若医保不可支付也不能进医保,那就需要谈判降价。
可见,对于药企而言,开展药物经济学研究尤为重要。未来,药物经济学评价将成为药品市场准入的一个重要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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