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基层政策文件——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分七章,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些内容涉及基层医生,基层医师公社为大家整理重点如下。重点一:未按规定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最高罚款3万元《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将有关信息录入或者上传至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的;未按照规定为居民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① 姓名、性别、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现住址等个人基础信息
② 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血压、血糖、血脂等个人基本健康信息;
③ 接受健康服务记录,包括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健康体检服务等信息;
④ 由个人记录的生活方式、疾病用药以及健康自评等其他个人健康信息。
①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检验检查、诊疗、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记录的信息录入或者上传至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
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未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服务对象、新生儿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③ 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时,可以要求居民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个人基础信息和基本健康信息。
重点二:泄露居民个人信息,最高罚款10万元,停职1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居民个人身份信息的资料,未经居民本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卫生健康以外的目的。涉及个人隐私和重要健康服务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信息存储和使用单位应当签订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安全保密协议,并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存储和使用相关信息。根据《条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未经居民本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对外提供、泄露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居民身份资料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漏等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规定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属于医疗卫生人员的,由卫生健康部门责令暂停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的个人基础信息由居民填写或者提供;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更新。个人基本健康信息由居民或者健康管理服务单位填写、更新。其他个人健康信息按照电子健康档案的授权权限,由居民或者提供健康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记录和确认。成年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当向居民本人开放,未成年人的电子健康档案应当向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放,实现在线查询、下载、更新、使用、授权等功能。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开展控制吸烟和有害使用酒精监测工作,减少烟草烟雾危害,预防、控制过量饮酒,其中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禁止销售酒精饮料。根据《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医疗卫生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结合实际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供健康指导,对患者的病因病情、发病机理、治疗方法、合理用药以及预防保健给予适当的说明。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发和应用健康教育处方;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参与健康科普活动。建立居民健康积分奖励制度等激励机制,对居民参与健康促进、体育健身、健康管理和健康社区建设予以积分。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积分兑奖服务。该《条例》把人民健康放在了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有助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其他地方提供了一个新样板。
来源 / 国家卫健委
整理 / 基层医师公社 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