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新闻网消息,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近日,南山区卫生监督所依据举报市民线索,对辖区一家零售药店企业存在无证坐堂行医的行为开展调查。
卫生监督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门口挂有 XX药业招牌标识,进门左侧设置一坐诊台,且一名男子正在坐诊,桌面上摆放处方笺一本,且处方医师签名处有齐某签字。
随后,卫生监督员通过现场巡查,发现该药店并未在店内显眼处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通过对药店负责人询问得知,该药店并没有获得相关证件。
经过进一步调查,卫生监督员发现该药店聘用齐某为坐堂医师,并提供了齐某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但该药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开展坐堂行医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非法行医。
目前,南山区卫生监督所依照法规对该药店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非法行医活动,并对该药店进一步立案调查。
早在今年3月,黑龙江省讷河市曾对当地40多家药店开展突击检查,原因就是当地一药店无证行医,涉嫌因输液导致患者死亡案例。
根据中共讷河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内容,讷河市一药店近日因非法行医,涉嫌因输液致患者死亡,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关闭了该药店,撤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协同相关部门针对当地40多家药店展开突击检查。
南山区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到药店看诊买药,要确认该药店是否设置中医坐堂,是否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医生必须要有正规医师资质并在行医地点注册,妥善保管相关单据,切勿贪图一时的方便。
一般来说,药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聘请“医生”,以“咨询”、“免费检测”、“促销”等各种名义招揽顾客,聘请“老中医”为病号把脉开方抓药,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而近年来,药店因非法行医而出事的案例并不少,药店中“坐堂医”问诊现象十分常见,总结近年来相关案例,以供参考。
案例一:临时聘请坐堂医坐诊,开具4张处方被罚6万
2020年1月,据深圳卫生监督报道,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检查某药店时,在店内发现了处方笺4张。
同时,处方笺上有陈姓医师的签名,以及4张对应的收费收据。
来源:深圳卫生监督
经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询问,药店负责人表示,自己为了增加药店的营业额,就临时聘请了陈某来前台坐诊,主要是给顾客量血压和做相关咨询。
陈某在试用期间,有4名顾客说自己身体不舒服,陈某就为其诊治并开具了处方,“看病+拿药”,共收取费用541.5元。
最终,卫监部门依法予以该药店罚款60000元,没收其违法所得541.5元的行政处罚,并对陈某做另案处理。
案例二:药店为顾客免费测血糖被举报
2019年5月,家住浙江省海宁市的唐先生在家附近的某药房花了3元测了血糖,原本想图个方便,不测不知道,一测吓一跳。他被药房工作人员告知血糖数值偏高,药房工作人员告知唐先生很有可能已患糖尿病,这让他顿时慌了手脚。
为了搞清楚自己血糖状况究竟如何,第二天,唐先生又到附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测了空腹血糖。医生判断血糖处于正常范围,唐先生才松了口气。
花了3块钱,不仅白挨了一针,还吓得满头大汗。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哪个结果靠谱呢?随后,唐先生将药店举报了。
当地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在调查中发现,该药店里收的三块钱是测血糖使用的一次性采血针和血糖试纸费用,测血糖的诊疗费用相当于免费。
但对于药店测血糖的行为定性,执法机构认定为医疗行为,并表示医疗行为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实施,普通药店违规操作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8条规定:“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对此,执法人员介绍,检测血糖需要将受检者的皮肤刺破采血,是医疗行为,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实施,“意味着,药店测血糖本质上也属于医疗行为的范畴。”
案例三:查看监控发现无资质人员坐堂行医
2019年7月,深圳市卫监执法部门接群众举报称,大鹏新区一药店有医生看病。
就此信息,卫监部门展开检查中发现,该药店持有《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但未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该药店负责人称:药店没有聘用医生,只聘用了药师,没有开展过诊疗活动,不给病人开过药,只是单纯从事卖药。检查中也未发现医生、病人以及处方单等资料。
但在监管部门要求查看监控时,药店负责人拒绝配合,并极力阻扰,甚至在监管部门靠近监控设备时,药店突然断电。
最终,经过执法人员反复沟通,药店恢复通电并打开监控设备,最终,监管部门发现该药店最近有一名男子,为两名患者进行诊脉。
而药店负责人对此则解释:这是近两天过来试工的坐堂医生,不清楚其有无医师执业资质。
而除了以上案例外,因为非法行医而被罚的药店并不少。
2018年9月,湖南一药店被监管部门在医疗废物中查实非法坐堂行医行为而被处罚;
2018年4月,甘肃兰州一药店也正在未执证条件下非法行医被查。
可以说,非法行医现象的存在,主要是因为“药店+诊所”模式的“吸客”能力强,但同时,对于药店经营和顾客安全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法律风险性较高,药店应合规开展。一般来说,在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开展诊疗活动,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那么,除了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外,药店还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设置坐堂中医呢?
(来源: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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