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到地方近年来对全科医生重视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地位及待遇逐年提高。不少基层医生表示,如何才能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呢?
近日,内蒙古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明确5种情形可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通知》提出,本次注册对象为在培训基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监管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和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学院所在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符合全科医生执业条件且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知》提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以下几类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合格后按相关规定注册或加注为全科医学专业。1.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可予以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允许其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包括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监管戒毒场所医疗机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取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颁发的《全科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予以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监管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和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学院所在医疗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定向医学生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予以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取得高一层次全科医学专业的自治区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可予以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注后执业范围至多为三个专业。取得相应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注册全科医学专业。《通知》提出,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相应类别的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可从事社区预防保健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不得从事专科手术、助产、介入治疗等风险较高、不适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专科诊疗,不得跨类别从事口腔科诊疗”。目前,在不少地方的基层医疗机构,“新人”以全科身份上岗,“旧人”逐步转岗全科。全科医生为我国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添砖加瓦,未来或将成基层医疗领域的主力军。
来源 : 内蒙古卫健委
整理 : 基层医师公社 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