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和村医“争口袋”、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落地等是困扰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分配的几个棘手的问题。基层员工的积极性和任务完成情况怎么去平衡,是基层在绩效方面反映比较多的情况。吉林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两个允许”的落地,在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的分配,体现在下面这个公式里:工资总额=国家和省规定应发工资额+编外用工工资额+奖励工资+绩效工资总量。1.国家和省规定应发工资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省规定绩效工资。
2.编外用工工资额=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报酬+临时用工人员工资报酬+特岗计划招聘等其他工资。3.奖励工资额=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奖补性支出+其他奖励性支出。4.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收入-成本费用-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计提系数(0.6~0.9)。其中,医疗收入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成本费用需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及财政工资性补助收入。曾有基层村医反映,公卫经费存在中途被“截留”的问题,核心问题其实是经费去向不透明,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况。吉林省这次的文件里明确提出,用于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要单独列支,将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同时统筹兼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相关工作任务量和考核结果,一并相应核定专项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全年四季度严格按序时进度拨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村医补助发放程序,通过银行卡,规范发放村医补助,做到公开透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的分配办法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知识价值为导向,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有突出业绩人员、患者满意度高的家庭医生团队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结合实际需要,根据岗位特点自行设置绩效工资具体项目(最多不得超过10项);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项目可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津贴标准按不低于全科医生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的20%核定。同时,加强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编外人员聘用计划应报主管部门审核,统筹考虑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力争做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文件最后提到,对政策推进不力的,将建立奖惩机制和通报约谈机制,足以看出吉林省这次改革的决心。基层医生的好日子要来了。
来源 : 国家卫健委
整理 : 基层医师公社 羽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