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兔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3月1日,深交所官网显示,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穗晶光电”)回复了监管问询,涉及实控人、客户及供应商等多个问题。
招股书显示,穗晶光电成立于2010年,主营业务为LED器件及背光灯条模组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注册资本为7450万元,实控人为郑汉武、郑泽伟,二人合计控制该公司55.12%股份。
据悉,穗晶光电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486万股,募集资金2.30亿元,将用于LED相关部件的扩产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穗晶光电业绩总体上保持增长,但增速较慢。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穗晶光电营业收入分别为4.62亿元、4.74亿元、4.8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152.77万元、4604.40万元、4889.70万元。
GPLP犀牛财经注意到,穗晶光电的实控人郑汉武与郑泽伟为叔侄关系,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郑泽伟直接持有该公司11.87%股份,为第二大股东,但目前郑泽伟未在穗晶光电担任职务。此外,在穗晶光电的6名非独立董事中,有4人为郑汉武家族成员。
对此,中国证监会要求穗晶光电披露郑泽伟在未担任职务的情况下,认定其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以及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穗晶光电在回复函中称,郑汉武与郑泽伟二人为叔侄关系,具备共同控制的关系基础,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的实际情况。家族成员占大多数可以保障实控人有效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体现了该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原则。
不过穗晶光电在公司治理方面似乎并不十分有效,曾被员工告上法庭。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年4月5日,穗晶光电因员工未按要求拜访客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该员工表示,当时已向相关负责人做了应有的解释。
在此案中,该员工提供了工资银行流水清单,显示其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08万元,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为2200元加提成,但实际领取的工资为9000元加业务提成。尽管穗晶光电不认可,却未提供工资表等证据。
最终,宝安区人民法院认为穗晶光电属违法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济赔偿金5.35万元,退还业务风险金及车辆使用费共计2.37万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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