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记者从南海区
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南海出台《佛山市南海区退役军人就业
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试行)》(下称《评选办法》),这是全省首份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的县级评选办法,旨在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南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打造南海军创品牌,为老兵办实事。
《评选办法》主要围绕申报主体的经营情况、硬件相关配套、基地退役军人情况、关爱退役军人服务、扶持退役军人成长、社会评价、社会责任七方面,共五章十九条,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评选办法》指出,申报主体必须建有健全的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具备能为入驻创业退役军人提供创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的能力; 已入驻创业实体或团队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总人数不少于3名; 在孵化基地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鼓励基地设立退役军人荣誉室、荣誉墙、宣传栏等宣传退役军人正能量的场地等。
已认定的南海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南海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此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优秀的,给予表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南海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称号。
南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做好《评选办法》的宣传和实施工作,指导各类主体进行申报,同时发挥区、镇两级促进会等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南海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友好社会氛围,合力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此外,还将从退役军人企业家、退役军人高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中,挖掘优秀代表成为南海区退役军人创业导师团首批导师,对退役军人初创企业或有意创业的退役军人进行全方位的创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