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真的要被玩坏了?
不,有人被“共享”玩坏了。
据报道,在新三板挂牌的情趣电商和两性交流社区他趣9月14日推出“共享女友”服务,不料在北京推广当天,便被派出所以"低俗活动扰乱社会治安"为由进行罚款处罚,同时要求地推人员写了检查和保证书,并将充气娃娃带离北京。
△网络图片
今天,他趣发表致歉声明,宣布暂停“共享女友”项目的运行,并退还下单者的押金等费用。
据介绍,“共享女友”其实是充气娃娃,下单需要交8000元押金,每天的使用费为298元。
啥“共享女友”啊?不就是出租成人性用品嘛,又来搭“共享”的便车。
不仅搭便车,还打“卖淫”的擦边球。
何出此言?
因为,“共享女友”既符合“获取物质报酬(298元)”的要件,也满足“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性行为”的条件,但——“共享女友”是充气娃娃不是真人,只能算成人用品。
游走在法律的边界,他趣的小算盘打得不错啊。
只是,能不能别用“女友”的名义来恶心人?
还“共享”!
要知道,在文明社会,有些东西可以共享,有些东西则是绝对不能共享的。
比如你的“女友”——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正常人都无法接受。
“共享女友”不算卖淫,却堪称淫乱,地地道道的精神淫乱和神经错乱。
他趣的服务可谓“周到”:由他趣娃娃顾问亲自送货上门并指导使用方法。
我很好奇,顾问是男是女?怎么个指导法?
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使用工具(充气娃娃)为他人提供性服务,真的合法?
我也好奇:如果有人将这种“女友”带回宿舍,并真的与舍友“共享”,真的合理?提供方言之凿凿的“卫生保障”如何落实?
最关键的是,人们的生理需求虽然合理,却具有独特的隐私性隐秘性,如此这般与他人共享所谓“一客一换”的关键部位,还有什么文明可言?
有人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拿荷尔蒙刺激的共享经济,完全是共享经济和情趣经济杂交衍生的一个怪胎。
由此可见,“共享女友”的溃败是必然的。
一定有人不以为然:怎么了,用充气娃娃满足一下生理需要也不行?有必要上升到这种高度吗?
这是两回事。
真有需求,不妨买一只回去“独享”,没人责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