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贫困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9%以上。可以说,“十三五”时期是医保改革推进力度最大、医保功能作用发挥最充分、群众获得感最强的五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了基础。
国家《“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指出,要“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
如今步入“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工作要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在这其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正向激励机制的重要抓手显得尤为重要。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既是大势所趋又是现实需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得到极大的释放,医疗费用快速上涨,给医保基金和参保群众带来了双重负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看病贵”问题矛盾依然突出,甚至有“看病更贵”的趋势。
因此,自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国家就将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作为医改的重要任务,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也频频出台。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保制度顶层设计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发5号文”),更是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另一方面,从医保管理的角度来看,目前全民医保已经基本实现,医保管理的重点由制度建设转向管理服务。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又是医保管理服务的核心内容。中发5号文强调,医保支付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机制。要通过付费方式改革,切实增强医保基金购买能力,发挥医保基金对医疗资源配置调节作用。
众所周知,医保基金运营的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所以要在基金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提高基金购买力就是要提高医保支付的效率,所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DRGs付费改革符合了这一医保管理需要。
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静林指出,在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要破难点、找支点,以医保“小切口大改革”引领医改走向深入。在这个过程中,要持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有序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国家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试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诊疗行为,初步形成总额预算基础上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从“常州样板”一窥我国DRGs推行亮点
近期,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20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以下简称《快报》)中显示,对于备受关注的医保支付改革进程,《快报》提到30个CHS-DRG试点城市已全部通过模拟运行前的评估考核,进入模拟运行阶段。尽管经历了疫情的打断,CHS-DRG的试点还是如原定计划一样进入了模拟运行阶段。
其中,常州市作为江苏省的DRGs试点城市,自2019年5月启动DRGs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的工作安排,以“一核两翼六系统”为建设目标,稳步推进DRGs付费改革,协同推进深化医改。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吴震宇在全市DRGs付费改革推进会上表示,常州市DGRs付费改革工作体现了三大特点:
一是务实创新并重。紧扣付费方案、系统建设、标准制定、付费流程全市“四统一”目标,设定中医及儿童专科支持系数,制定基金区域总控下的DRGs费率调节法付费方案,建立了符合常州实际并具有常州特色的CHS-DRG付费体系。
常州DRG试点现已在江苏省内逐步形成区域示范效应,江苏省医保局王昊昀副处长评价称,常州抓住了时间节点,高标准推进DRG改革,为DRG付费正式上线奠定了基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医保作为经济社会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其高质量发展是医保事业迎变局、开新局、育先机的必然要求。而这其中,离不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更需要诸如常州等先行者的创新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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