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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赴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观学习的通知

39081

各州、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高等学校,有关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深圳市政府联合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高交会)将于2009111621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深圳高交会以创新、创业、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这一经济工作任务,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力量,将科技进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相结合,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促进创新创业。深圳高交会将组织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专业产品展、高交会论坛、super-SUPER专题活动、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等活动。

为推进我省与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交流与合作,考察学习国内外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程和最新的前沿成果,促进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2009年,将组成云南省学习考察团组织大型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州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创业服务机构、上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人员赴深圳高交会参观学习。组团的具体工作由云南省科技交流中心负责。

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各自需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云南省学习考察团赴深参会。请各确定参会的单位于1025日前将参观学习人员名单报云南省科技交流中心。学习考察团人员参观学习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省科技交流中心预收3400/人(含昆明至深圳单程机票,在深圳期间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

联系电话:087180613758061376

    真:08714618544

电子邮件:dwjlk@163.com

联 系 人:     魏东东

    址: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技交流中心

邮政编码:650228

    名:云南省科学技术交流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农行昆明市盘龙支行

    号:019801040003063

 

附件: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观学习人员登记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科技  深圳高交会△  通知

省科技厅办公室   (共印110份) 2009年8月24  印发

打印:尤泽恩                              校对:李百春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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