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高等学校,有关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深圳市政府联合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高交会”)将于
为加强我省与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交流合作,扩大招商引资,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省政府决定组成云南省代表团参加第十一届深圳高交会。为组织好我省参加深圳高交会的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深圳高交会期间国内外研究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及投资人士云集的有利条件,积极动员和精心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参加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的展览、交易和招商引资、引智,寻求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合作机会。
二、云南省参加第十一届深圳高交会筹备办公室(以下简称“筹备办”)设在省科技厅。请各地、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与筹备办联系企业参展事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需要参展的产品、技术成果和参加项目配对洽谈活动的项目及参展人员名单,请于
三、本届深圳高交会由筹备办统一设计、布展,参展项目的展板制作费、参展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由各参展单位承担,展位费由省政府给予补助。展板制作费300元/块,参展人员费用3900元/人(含昆明至深圳单程机票,在深圳期间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
四、筹备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8061375、8061376
传 真:0871—4618544
电子邮件:dwjlk@163.com
联 系 人: 韩威 魏东东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技交流中心
邮政编码:650228
户 名:云南省科学技术交流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农行昆明市盘龙支行
账 号:019801040003063
附件:1.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
2.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人员登记表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科技 深圳高交会△ 通知
省科技厅办公室(共印110份)
打印:尤泽恩 校对:李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