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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39691

各州、市科技局,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高等学校,有关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深圳市政府联合举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高交会)将于2009111621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届深圳高交会以创新、创业、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这一经济工作任务,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力量,将科技进步与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相结合,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促进创新创业。深圳高交会将组织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专业产品展、高交会论坛、super-SUPER专题活动、人才与智力交流会等活动。

为加强我省与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交流合作,扩大招商引资,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省政府决定组成云南省代表团参加第十一届深圳高交会。为组织好我省参加深圳高交会的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深圳高交会期间国内外研究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及投资人士云集的有利条件,积极动员和精心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参加高新技术成果和产品的展览、交易和招商引资、引智,寻求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合作机会。

二、云南省参加第十一届深圳高交会筹备办公室(以下简称筹备办)设在省科技厅。请各地、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与筹备办联系企业参展事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需要参展的产品、技术成果和参加项目配对洽谈活动的项目及参展人员名单,请于2009910日前筹备办

三、本届深圳高交会由筹备办统一设计、布展,参展项目的展板制作费、参展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由各参展单位承担,展位费由省政府给予补助。展板制作费300/块,参展人员费用3900/人(含昆明至深圳单程机票,在深圳期间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

四、筹备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80613758061376

    真:08714618544

电子邮件:dwjlk@163.com

联 系 人: 韩威  魏东东

    址: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技交流中心

邮政编码:650228

    名:云南省科学技术交流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农行昆明市盘龙支行

    号:019801040003063

 

附件:1.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

      2.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人员登记表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科技  深圳高交会△  通知                        

省科技厅办公室(共印110份)  2009年8月19    印发

打印:尤泽恩                             校对:李百春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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