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9441

各有关单位:

2010年,省科技计划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和科技部工作要求,以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为中心,以支撑全省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着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发展民生科技,大力推进我省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我省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现将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科技创新强省计划

重点支持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增加有效供给,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市场前景好、经济附加值高和具有产业化规模的重大项目;通过产学研结合和对外科技合作,解决重点产业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实施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支撑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选题范围

1.工业部分

2010年,重点围绕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产业化创新基地建设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选题,突出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强化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我省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1)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创新基地

围绕铜、锡、铅、锌、铝等有色金属及稀贵金属资源高效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示范,重点开展:

——资源高效利用选矿新技术、设备开发及示范工程。

——高效节能火法、湿法冶金新技术、设备开发及示范工程。

——特种冶金技术、设备开发及示范工程。

——基础有色金属及稀贵金属新材料深加工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

2)磷化工、煤化工产业化创新基地

围绕磷化工、煤化工资源高效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重点开展:

——精细磷化工产品生产关键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工程。

——中、低品位磷矿资源深度开发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大型煤气化、净化先进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示范工程。

——煤焦化先进技术、设备及副产物高效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

3)装备制造业产业化创新基地

围绕机床、交通、电力、烟草、矿冶、化工等行业关键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重点开展:

——大(重)型高精密数控机床及机床功能部件生产关键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

——大型铁路养护机械及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

——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

——电力装备成套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

——大型矿冶、化工、轻工成套设备关键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

——国产化先进卷烟生产成套设备关键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

——制造业信息化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4)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程

围绕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煤炭、电力六大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减排关键技术、设备集成与应用示范,重点开展:

——生产过程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新技术、设备开发及示范工程。

——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等工业废渣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

——燃煤污染控制、烟气脱硫除尘新技术、设备开发及示范工程。

——废水、废气等环境污染源综合治理技术、设备开发及示范工程。

——冶金、化工、电力、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设备开发及示范工程。

——工业及建筑节能降耗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示范。

——环保节能建材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

5)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材料:铜、锡、铅、锌、铝等新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钛、锗、铟、金、银、铂族金属等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等。

——新能源:高性能电池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太阳能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及示范工程;生物质能源关键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示范等。

——光电子:红外探测及红外夜视、微光夜视成套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发光器件LED等半导体器件关键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环境检测电子设备、光电传感器关键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等。

——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成套设备关键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金融电子服务技术、设备开发及产业化;信息安全、自助服务终端、新型电子标签技术和设备开发及产业化等。

——现代生物技术:基因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细胞工程等技术开发的产品产业化等。

6)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翻番工程

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为主,通过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在1-3年内实现生产能力和主要经济指标的翻番,促进云南产业结构调整,为实现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项目扶持方式主要以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为主。

2.农业部分

1)水果新品种(系)产业化开发。

2)蔬菜新品种产业化开发。

3)其他主要农林作物新品种(系)种子、种苗产业化开发。

3.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1)加强与发达国家在生物技术、新材料与冶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低碳经济、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等领域的合作示范。

2)在继续发展与东盟国家科技合作与交流关系的同时,努力拓展与印度等南亚国家的合作与交流,支持有利于成熟实用技术、产品输出,促进走出去科技兴贸战略实施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省院省校科技合作专项

1)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拥有的先进、成熟重大科技成果在云南孵化和产业化示范。

2)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为支撑我省重点产业中的重大工程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攻关。

3)部分历年支持过的项目所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在云南的产业化。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技术的起点、成熟度和可靠性高,项目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突出。对产品市场供不应求,当年投入当年就能形成生产能力,能对市场形成有效供给的项目优先支持。

2.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院所为支撑,鼓励产学研结合,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主体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3.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4.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其中,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省院省校科技合作专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协调能力的单位负责人。

5.省院省校科技合作专项中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须以云南省企业为主体申报,鼓励产学研结合。技术成果提供方必须是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合作各方已参照科技部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签订了规范、合法、有效的技术合同。项目采用的技术已经过中试规模以上的研究试验;相关配套的试验条件、生产基地或关联工程(行动)、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材料落实。

二、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

围绕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开发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较高、具有或部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一)选题范围

1.工业部分

1)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有色及稀贵金属新材料:铜、锡、铅、锌、铝的复合材料、高纯材料、薄膜材料、晶体材料、粉体材料;贵金属化合物合成材料;金、银、铂族金属及其合金材料;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锗、铋、铟、硒、碲、镉及相关化合物新材料等。

——新能源:新型电池及其关键材料;太阳能发电关键设备;其他新能源关键设备等。

——现代服务业: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自助服务终端产品;新型电子标签等。

——光电子:红外探测、红外夜视、微光夜视等新型探测器、成套设备及关键元器件;环境检测电子设备,光电传感器及检测元件等。

——现代生物技术:基因工程、酶工程、发酵工程、细胞工程产品等。

——新型家用电器产品。

2)其他重点产业

——先进制造:大(重)型高精密数控机床及机床功能部件;大型铁路养护机械及关键零部件;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铁路牵引变压器、输变电设备、大中型水电成套设备、新型高效节能电机、电力发电设备等电力装备;大型矿冶、化工、轻工成套设备;机场专用设备;国产化烟草机械成套设备;矿产冶金、煤化工磷化工节能减排设备等。

——磷化工煤化工:磷系阻燃剂、食品药品添加剂等精细磷化工产品;合成氨、焦炭、煤气、甲醇、二甲醚制下游产品;褐煤液化油及其他化工产品等。

——新型钢材:化工、矿山、冶炼用高耐磨、抗腐蚀材料;机械制造用特殊钢材料;蜂窝钢板、多孔钢板、长寿命新型钢结构材料等。

——电子信息: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管理信息系统等软件产品;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软件产品;金融电子产品等。

——非金属材料:硅藻土、石英、硅灰石系列矿物新材料;高性能改性聚甲醛、聚氯乙烯、聚乙烯醇树脂等化工新材料等。

2.农业部分

1)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能够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重点新产品、云南省自主创新产品开发。

2)果蔬类新品种(系)选育、新产品开发。

3)主要农林作物新品种(系)选育、新产品开发。

3.社会发展部分

1)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中药、天然药物1—6类新药,化学药品1—3类新药,治疗用生物制品1—12类新药,预防用生物制品1—10类新药的临床前预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研究。

2)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云南特色鲜明、市场前景良好、有望做大做强企业的保健食品和功能日化产品开发。

3)医疗、环保、旅游、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新产品开发。

(二)申报要求

1.新产品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完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以企业为项目申报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3.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农业3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4.农业部分、社会发展部分的项目,可以由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或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为主体申报。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有企业参与并出资3:1以上的项目,优先获得支持),且自筹经费落实。

5. 新药研发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新药研发项目申报受理的管理暂行规定》(云科社发〔20087号)申报。

6.保健食品和功能日化产品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云科计发〔200832号)申报。

三、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优势,研究解决我省社会事业发展各相关领域中的共性关键科技问题,促进我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重点优势学科建设、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及科研院所应用技术开发工作。

(一)选题范围

1.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建设

1)以重点打造云药之乡”——重要中药材品种种植基地为目标,开展中药材良种繁育、规范化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控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与示范。

2)以打造重大中药产品为目标,以筛选云南名药名方(方剂)为基础,从药材的道地性、栽培种植、作用机理、工艺制剂等方面进行创新性研究开发。

3)中药、民族药提质增效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研究与示范。

4)涉及中药、民族药研究开发的其他重大科技项目。

2.社会事业发展专项

1)对提升重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水平发挥显著作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适宜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仪器、设备、器械、试剂开发。

2)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区、典型生态脆弱退化区域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以及综合治理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3)农村及小城镇高效、先进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4)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5)以提升人居环境和质量为目标的城市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6)涉及旅游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禁毒防艾、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3.农业公益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

1)水果、蔬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2)主要动植物生物技术育种及快繁技术研究与开发。

3)主要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

4.应用基础研究专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项目(简称NSFC—云南联合基金)

按照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NSFC—云南联合基金的要求进行申报(详见http://www.nsfc.gov.cn/nsfc/cen/ xmzn/

2010xmzn/12/05.htm)。对进入学科专家答辩,未能立项的项目,在省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的立项中给予优先支持。

2)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的重大科学问题的研究项目。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人口与健康(医学、药学)、资源与环境、矿冶与新材料4大领域为主,兼顾其他优势学科领域的研究项目。

3)应用基础研究面上项目

在农业、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与矿冶、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基础学科、管理学科等8个领域内进行自主选题申报,积极推动各学科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5.科学普及专项

1)重大及特色科普活动。

2)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

3)新农村科技辅导员培训。

6.院所技术开发专项

1)研究开发及成果产业化项目

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发展需求,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发挥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优势,针对相关产业及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示范,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加快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技术转移。

2)科研条件建设项目

结合行业发展规划,围绕科研院所发展方向、技术升级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确定条件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公共科技支撑和服务的能力建设。

7.人才引培专项

遴选引进省高端科技人才10名;选拔培养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00名左右。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和相关条件。

2.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或由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合作单位。上年销售收入原则上达1000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5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3.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11以上,企业为主体承担的项目比例在51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项目比例在31以上)。

4.科普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331,报送《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申请一式3份到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项目限第七批命名的基地申报;县(市)申报项目必须由州(市)负责推荐,新农村科技辅导员培训项目各州(市)原则上限推荐2个项目。

5.院所技术开发专项的申报单位应为省属转制科研院所(含技术开发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原则上要求与有技术需求且具备相应经济实力的企业相结合,合作企业可以是转制科研院所创办的能实现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企业,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科研条件建设项目应以科研院所内设的研究和技术服务功能室(站)所需提升改善的手段和条件为主,提出相关条件建设内容。研究开发项目经费由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合作企业配套投入与申请资助的研发经费三部分组成,其比例不低于1:3:1,其中合作企业是科研院所自身创办的,其比例不低于1:1;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的经费为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和申请资助的经费组成,其比例不低于1:1

6.应用基础重点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云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不受理个人申请项目。项目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项目首席科学家必须是申报单位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且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未承担在研省级应用基础重点项目。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先导作用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7.基础研究面上项目实行备案核准制,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8.人才引培专项的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四、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以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引导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增强重点产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一)选题范围

1.云南科技创新园建设。

2.依托云南省应用技术研究院,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专业研究开发机构。

3.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认定

围绕生物产业、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矿冶、化工、烟草、交通、环保、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用结合,培育建设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认定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以科技研发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进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

5.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引导

以改善和提升州(市)、县(市)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基础服务能力为重点,完成十一五期间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引导工作的部署。

6.创新型试点企业培育

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补助。

8.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

对纳入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培育计划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的上市工作进展情况,从改制完成进入辅导期开始,分阶段给予相应的上市培育资金补助。

9.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认定:对通过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云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按照《云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县域经济向特色化、规模化和聚集化方向发展,加快全省工业强县步伐为目标,加快建设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对通过认定的云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10. 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功能建设

按照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的有关要求,以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能力为目标,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强孵化功能建设。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企业为承担主体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51,其余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11以上。

3.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认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企业必须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基础的盈利企业,上年度提取技术开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的1.5%,并且比上年增长10%以上;近3年专利申请量每年增长均达10%以上;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了产学研联合体,并形成良好运行机制;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4.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引导项目由州(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审核申报。项目申报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挂钩;与地方财政年度科技经费安排挂钩;与地方科技局科技管理工作业绩挂钩。不再受理十一五期间已安排项目的州(市)、县(市)申请。

5.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补助资金申请办法另行通知。

五、科技富民强县计划

以支撑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等为目标,重点结合区域特色和优势产业发展,实施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惠民工程,扶持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省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

(一)选题范围

1.继续实施云南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惠民工程。在德宏州、保山市、临沧市、怒江州、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等8个州市的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的3个藏区县每个县组织实施一项特色产业培育项目,并进一步巩固2007-2009年实施云南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惠民工程所取得的各项成果。

2.组织开展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

3.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人员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鼓励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促进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以我省十大产业发展为重点,围绕企业工艺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及其产业化的技术需求进行选题,支持以教授(研究员、高工)为骨干的科技人员团队与企业共同实施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要求

1.云南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惠民工程项目由9个州市科技局统一向省科技厅申报,并纳入厅州工作会商。项目以企业为主体,培育的特色产业应示范带动性强,经济效益显著,促进农民群众学科技难问题解决;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比例在31以上,州(市)应安排11的配套资金。

2.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认定工作,按照《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12号〕)、《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13号〕)予以办理。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待认定管理办法发布后组织实施。

3.申报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项目应是我省十大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或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明显的新产品开发项目。以教授(研究员、高工)为骨干的科技人员团队在申报项目的技术领域有良好的技术优势,科技人员团队所在单位与所服务企业有明确的责、权、利协议。

六、专项科技资金

(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七、申报方式

(一)科技计划项目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已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每个季度下达一次,年度新立项目预计在9月底安排下达完毕。备案核准制项目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科技计划项目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申报项目须经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省政府开展扩权强县试点的石林县、东川区、马龙县、新平县、易门县、宁洱县、永胜县和云县等8个县(区),按照有关规定,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项目,并抄报所在市科技局。

(三)项目申报及遴选按《省科技厅关于调整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云科发〔20063号)执行。

(四)2010年,将对除备案核准制以外的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ynstc.gov.cn)申报。

(五)相关申报材料格式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查阅下载。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打印:尤泽恩                         校对:杨磊权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0
评论一下 0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凯派尔知识产权全新业务全面上线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