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计发〔2011〕13号
各州(市)组织部、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昆明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的中长期人才规划精神,鼓励和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滇创办或联合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重点的创业项目,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推动产业,以创新提升产业,促进云南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每年支持10项左右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创业项目。
为规范高层次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的实施管理,现将《云南省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业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业实施办法(试行) (点击下载)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科技 人才 创业△ 办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