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09〕41号要求,由省科技厅牵头,与省科协共同研究起草的《云南省“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在充分征求州市、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反映。联系人:王乔忠,电话(兼传真):0871-3140330,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810室,邮编650051。
云南省“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进云南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云南省“十二五”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
一、云南“十一五”科普工作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云南科普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立足创新、着眼发展,不断创新普及形式和手段,丰富科普内容,完善科普政策法规,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科普工作局面,云南科普事业得到了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一)主要成效
1.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云南公众科学素养总体水平上升较快。到2010年底,全省公众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为2.62%,比2005年的0.89%上升了1.73个百分点,同期上升幅度比全国高出0.06个百分点。
2.科普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十一五”期间,云南加强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省科技馆新馆已列入建设计划,在建的州(市)科技馆3个,6个县(市)科技馆已建成;到2010年,共认定省级科普教育基地86个,其中22个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省建立村级科普活动站4288个,科普宣传画廊4121个,总长度近2万延伸米;配备科普大篷车21辆;建立科普网站220个。
3.科普组织网络、科普队伍进一步发展。到“十一五”末,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均有科普组织,在1359个乡(镇)、7312个村、116个城区街道、232个社区建立了科普协会,在各类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和科技专家服务站11个,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5756个,初步形成了以县级科协为主体,乡(镇)、村(社区)科普协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基础的群众性科普组织网络体系;建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13个,配备村级科普宣传员7861人,发展科普志愿者28905人。
4.科普投入不断增加。省级科普专项经费由2005年的138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250万元(人均0.50元);州(市)、县(市、区)两级科普专项经费也有所增加,全省14个州(市)、81个县(市、区)科普专项经费按人均0.30元以上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其中7个州(市)、40个县(市、区)达到人均0.50元以上。
5.科普活动及科普示范成效明显。几年来,全省围绕建设创新型云南和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主题,以科技活动周、科学大讲坛、科普日、“三下乡”及各类世界主题日为载体,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省农函大培训农民90余万人次;全省已建省级科普兴农示范园101个,科普富民示范村148个,科普文明示范社区107个,科普教育示范学校100所,科普创效示范企业53个,涌现了28个“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和100个“百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认真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示范项目,争取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306项,按“七个一”(即建立一个科普服务站、制作一块科普宣传栏、确定一位科普宣传员、办好一个农技协、建立一个“农函大”培训点、抓好一个示范发展项目、挂钩一个协会帮扶)建设内容,在320个村实施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示范项目,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增强了基层科普能力。
(二)存在问题
1.科普基础设施不足。我省科普基础设施总量不足,基层尤为薄弱,场馆少且缺设备,展教资源匮乏,农村科普基础条件较差,不能较好地满足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的需要,与国家提出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2.科普人才队伍薄弱。我省科普人才数量不足,水平不高,专职科普人才少,兼职科普人才队伍不稳定、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短缺,科普创作、科普传媒、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的高水平人才匮乏,而且人才选拔、培养、使用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3.大众传媒未充分发挥科普传播作用。我省综合类报纸、期刊和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的科学传播能力未能有效发挥,科普图书、科普期刊、科普(技)音像制品总量不足,电台、电视台播出科普(技)节目时间很少,缺少一批富有特色、高水平的科普网站和精品栏目,不能满足广大公众不同层次和形式的需求。
4.科普投入不足,特别是县级财政投入较少。我省科普投入基本依赖于财政,社会化科普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尤其是县级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科学技术普及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投入差距较大,高的已达人均3.00元,低的则只有人均0.03元,大部分为人均0.20元~0.30元,有的县还尚未列入预算。
5.科普管理运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我省的科普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政府领导科普工作的格局及科普工作动员机制、协调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科普激励机制和科普监测评估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制约了科普事业的发展。
二、云南 “十二五” 科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为抓手,以科技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提高我省各族干部群众的科学素质,着力建立和完善科普工作的支撑体系、社会化的科普工作体系,着重抓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主体建设、社会资源整合、科普运营机制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有力推动、社会各界及公众广泛参与的科普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目标,建设创新型云南,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普支撑。
(二)发展目标
——公民科学素质持续提升。到2015年底,我省公众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处于西部前列,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之间、内地与边远民族地区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明显缩小。
——科普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新建云南省科技馆,促进有条件的研究机构、大学、企业及有关单位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建设专业或产业类科普场馆,并对公众开放;推动州(市)、县(市、区)尽力创造条件筹建科技馆,县级已有的科技馆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完善展教设施,充分发挥其科普教育、培训和展教功能;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要建立科技活动室、科普宣传画廊,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层次明显、特色鲜明、作用能充分发挥的科普设施体系。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到2015年,争取国家级和省级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达到110个,重点建设10个以上科普精品教育基地。
——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专业人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到2015年底全省科普人才队伍达到12万人,其中,专职科普人员2万人,兼职科普人员10万人。
——科普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各县(市、区)应建立适应政府机构改革、指导有力、协调有效的科普工作领导机构;乡镇(办事处)设置有专职或兼职科技(科协)干事,并建立科普协会;行政村(社区)有科普宣传员,巩固和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形成从州(市)、县(市、区)、乡镇到村的完整的科普组织网络,为科普事业发展提供健全的组织保障。
——大众媒体科普传播能力明显增强。大众传媒要增强公益性科普传播的责任意识,履行科普义务,办好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的科普节目、科普栏目和科普资讯,推出一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科普类精品,成为公众获取科普知识的重要渠道。
三、云南 “十二五” 科普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科普工作
认真实施国家《科学素质纲要》,以提高五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重点组织实施“九大行动”,即兴边富民科普行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行动、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专家科普巡回演讲行动、边境禁毒防艾科普行动、科普志愿者行动、百千万科技教师培训行动、绿色校园行动、社区科普益民行动。
围绕提高青少年整体素质,做好青少年课(校)外科普教育工作,推动科普教育与基础教育相融合。加强青少年生命、生存、生活教育,树立青少年正确的科学观、人生观,提高动手和创造能力;加强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科技教育,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自我发展的能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和系统性的科学探究和科学体验活动,探索校内外教育融合的新途径,培养青少年创新意识和能力;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节能减排环保主题系列活动、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馆进校园和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科技教育活动;加强科技特色教育,争取到2015年底,各级各类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达200所,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的校外教育基地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达到50个。
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继续深入开展兴边富民科普示范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及卫生健康、灾害预防等方面进行科普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农民形成反对封建邪教、崇尚科学文明、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先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的能力和转移就业能力,争取培训农民300万人次。
提高城镇劳动人口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优化整合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增强政府各部门在科技教育培训方面的合作,发挥企业对劳动者科技教育的作用,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职工技能“讲、比”活动,促进企业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围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加强对城镇劳动人口,包括在岗职工、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创业培训,提高城镇劳动人群的职业技术水平和适应城市科学生活的能力,使城镇劳动人口科普接受面达到70%以上。
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态度和科学思想的树立。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的有关规定,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纳入全省培训规划中组织实施,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以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等知识,从战略高度认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科教兴滇的重要性,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意识,把握科技发展的趋势和动向,不断提高用科学方法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
提升社区居民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水平。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场所,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宣传活动,丰富居民的科普文化生活,创建学习型、科普型文明社区和家庭,营造人人讲科学、爱科学的社会人文环境,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二)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抓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科普能力。
推进科技场馆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科技场馆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创造条件立项并组织实施,重点推进省、州(市)两级科技馆建设。省科技馆新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一期工程并对公众开放;在建的州(市)科技馆尽快竣工和完善配套设施;尚无科技馆的州(市)、县(市、区)要把科普场馆建设列入计划,创造条件,尽早启动前期相关工作。
推动科普场馆对外开放。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尤其是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要更新改造现有设施,建立专业(产业)博物馆,充分发挥实验室和其他科研设施的科普功能,积极创造条件,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并逐步建立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制度。
培育精品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我省动植物及天文、地质等资源和科研地方优势,引导有特色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拓展科普功能,提升科普能力,争取到2015年底,培育10家展教功能齐全、具有特色和社会影响的精品科普教育基地。
完善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所有县(市、区)至少要建立1个集宣传、培训、展教等功能为一体的科普活动场所;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1个科普活动室和科普宣传画廊,并定期更新科普内容;争取在所有州(市)和县(市、区)配齐科普大篷车或科普宣传专用车,充分发挥其流动科技馆的作用;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中小学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等基层公共设施中,增加和完善科普功能,作为科普教育的重要场所。
(三)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科协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培养农村科普宣传员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根据农村科普工作实际需要,培训配备一批村级科技(科普)宣传辅导员,依托农技协、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培养大批农村实用型科普人才,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双语科普人才。
发挥行业协会、企业的自身优势和教育资源,加强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培养造就适应发展和创新的科普人才。
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和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将科学课程教师纳入当地教师编制,按照学校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任教师;继续组织开展“百千万科技教师培训工程”,培养一批科技辅导员人才和科技教师,保证学校科学课程教育教学的需要。
聚集学会会员、老科技工作者、在校大学生及社会各类专业技能人才资源,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促进科普志愿服务活动。
培育科普管理人员。利用各类科研平台和科技教育资源,着力培养一批科普场馆建设与运行管理、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宣传与策划、科普产业经营等方面的科普管理人才。
(四)强化大众媒体的科普功能作用
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和科技部、中宣部等8部门联发的《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2007〕32号),加大大众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满足广大公众不同层次和形式的需求。
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级各类大众传媒,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切实担负起科普宣传的社会责任,增加科学频道,开辟科技专栏,开设科普节目,增设科普页面。省、州(市)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重要时段安排播出一定比例的科普节目和科普公益广告,有条件的电视台设立科教频道,并增加科技节目播出时间,县级电视台要普遍开办“科普大篷车”栏目;各类科技、科普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要加强科普知识、科技信息栏目建设,充实内容,改进形式,成为科普宣传的新阵地、新渠道;移动通信部门应加强利用手机信息传播科学知识。
出版单位要针对新时期公众需求和欣赏习惯的变化,结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成就和新趋势,增加各类科技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类报纸、刊物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开辟科学专栏、知识专版,着力解答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科技难题,传播最新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
充分发挥墙报、版报、宣传栏的功能,加强社区、企业、学校、农村的科普宣传。
(五)打造、提升科普活动品牌
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以大联合、大协作的方式,组织开展宣传覆盖面广、有影响的重大科普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好“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三下乡”、全国科普日以及为发展区域经济提供科技服务等大型综合性科普活动;继续举办“科学大讲坛”、“科普大讲坛”和专家科普巡讲等大型专题科普讲座,不断创新,形成制度,规范高效,不断提高组织策划管理水平和质量。积极探索大型科普活动的运行方式,打造我省科普活动精品,提升我省科普活动品牌效应。
(六)推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成共享与服务
按照搭建平台、资源共享、开发和交流相结合、提供信息和印发配送相结合的方式,集成省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省共享和交流服务平台,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为社会提供公共科普服务。
推动科普创作、出版工作。针对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结合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边疆解“五难”工程及兴边富民科普行动、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围绕改善民生、改善环境、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等重点内容,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出版计划,引导、鼓励、支持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出版发行单位、社会团体和科技(科普)工作者创作、编辑、出版一批关乎民生的优秀科普类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展教品等发放到农村、社区和学校。
建设科普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平台。整合利用现有科普资源,发挥科普活动场馆、科普大篷车、博物馆、图书馆、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各类文化、教育、妇女儿童培训中心等公共科普资源的优势,扩大服务范围,探索科普资源有效服务公众的模式,提高服务利用率,增强服务影响力;建立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省科协要充分发挥科普资源开发、集成和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中国科协搭建起来的科普资源共享平台,坚持以需求决定开发的原则,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发我省科普工作需要和有市场需求的产品,并与中国数字科技馆及全国地方优秀科普网站建立共享交流平台,集成优秀科普资源,建立为基层科普工作单位配送科普产品的服务平台,以网站交流和实物配送相结合的形式为基层和公众服务,满足各类人群的科普需求。
(七)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和沿边地区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工程
贯彻落实国家民委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民委发〔2008〕245号),以促进科技开发、科技扶贫和文明生活为重点,大力提升少数民族群众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提高生活质量的能力。
紧紧围绕实施兴边富民科普行动和少数民族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加大对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科普经费投入,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科普工作条件;建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发展少数民族科普志愿者队伍;鼓励扶持少数民族双语科普创作、出版,创建少数民族科普资源库,开展少数民族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大力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和沿边地区的科普示范项目,依托当地优势资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特色经济。
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沿边地区的科普宣传活动。结合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禁毒防艾、防灾减灾、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等内容的科普宣传活动,努力提高边疆民族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
(八)积极发展科普旅游产业
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积极探索科普与旅游结合的途径和方式,大力发展科普旅游。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和特色旅游区的科普设施,在旅游景点增加科普宣传内容,积极打造科普旅游线路,实现科普与旅游的紧密结合,让公众在游玩、休闲、娱乐中,体验、接受科学知识和科学技能,提高公众科学素质。
培育科普旅游市场,推进科普旅游产业发展。创新管理机制,引导和支持旅游企业、旅游景点、景区开展科普工作,提升旅游品位。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普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和宏观指导,深入贯彻《科普法》和《科学素质纲要》,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分解责任,督促落实,将科普工作绩效作为上级对下级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有效推进科普工作。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统一部署,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职能部门积极引导。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对科普工作要统筹规划,切实做好推动和引导工作。在组织重大科普活动、科学普及研究、科普政策法规的制定、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科普人才培养、科普典型宣传、科普经验总结推广和部门联合协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化科普投入机制。积极引导、吸纳海内外社会团体、企业以及个人对科普事业的各种捐赠或赞助。鼓励、吸引各方力量投资科普事业,推动科普产业的发展。
发挥科协主力军作用。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自身优势,组织社会力量,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不断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在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科普资源开发集成服务、科普惠农、科普示范、科普创作、科普宣传、实用技术培训、青少年科技创新、社区科普益民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全社会通力合作。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要按照《科普法》的要求,组织开展科普工作。利用自身职能优势,相互协调,资源共享,广泛开展各类形式和各种内容的科普活动。在涉及民生的环境保护、防灾减灾、节能减排、卫生健康、安全生产等方面重点开展科普宣传。
加强企业在科普中的地位与作用,促进企业开展科普获得社会效益与企业自身效益共同增长,积极探索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科普事业和产业的制度和措施。
建立和完善科普激励机制。制定各类科普表彰办法,5年开展1-2次评选活动,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优秀科普作品进行表彰,营造有利于科普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增加科普投入
各级政府要从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科普法》和《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规定,把科普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并重点向民族、贫困、边境地区和藏区倾斜。从2011年起,省级科普专项经费按人均1.00元列入财政预算,州(市)、县级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科普经费安排标准,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科普经费的投入。同时,将科普场馆建设资金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纳入预算支持。
(三)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普法》及《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加快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重点围绕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大众媒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科普事业,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标本馆、产品陈列室等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引导和支持中小学校开展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稳定科技教师队伍、鼓励科普产业发展和科普与旅游结合等开展政策研究与制定。
(四)建立完善科普工作监测评估体系
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科普法》、《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及《科学素质纲要》的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各项政策、科普经费投入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建立完善科普专项项目检查制度。对单位、企业、学校或社会团体承担的各类科普项目,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绩效评价。探索提高政府投入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效率的方式和途径,切实发挥项目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对科普示范创建单位及科普教育基地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切实发挥科普功能。
完善公民科学素质监测制度。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全省公众科学素质调查,进行指标分析,适时提出科普工作咨询决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