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高发〔2012〕43号
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及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2012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了对云南省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全省共198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支持,共争取国家无偿财政资金12270万元,其中企业技术创新项目178项,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10910万元;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20项,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1360万元;获国家创新基金立项支持的项目数量和经费均再创历史新高,云南省争取此项经费首次突破1亿元。
根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国家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2013年度创新基金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进一步提高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质量,现将我省201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组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的支持类型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
二、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可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2〕34号)、《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说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及《201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可登录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innofund.gov.cn)查阅。
三、新增支持领域
在原领域基础上,国家创新基金自2012年起新增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良种培育、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加工贮运、循环农业等,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申报项目。
四、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需分别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和网络系统填报。根据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要求,省科技厅为云南省项目推荐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组织当地的项目申报、审查推荐、立项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及地方配套支持等工作;各州(市)科技局负责辖区内各类项目的组织申报,会同当地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推荐,并负责辖区内企业技术创新类项目申报单位注册信息的认证工作。
(一)201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各类储备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
(二)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纸质申报资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并同时完成网络系统注册、申报材料填写工作。
1.申报单位须登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网站(www.innofund.gov.cn)进行注册,注册资料填写完整后,将《项目申报须知》所需的注册资料报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验,激活帐户,申报单位再在网络系统中认真逐项填写申请书,系统中打印出的申请书,与完整的附件资料合订成册装订,形成纸质材料。企业技术创新类项目报注册所在地州(市)科技局审验激活,补助资金类、投资引导基金类项目直接报省科技厅高新处审验激活。
2.由于目前国家创新基金网络申报系统2013年项目申报功能尚未开通,申报单位可先注册激活帐户,将纸质材料报送注册所在地州(市)科技局,待系统开通后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系统开通时间省科技厅高新处将另行通知。
3.申报2013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最近两个财务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是指2011年度、2012年度,“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是指2012年12月份,申报重点创新项目报送的最近四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是指2009年度—2012年度,申报补助资金类项目报送2012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如申报单位
4.填写网络系统材料时,注册资料和重要附件必须扫描上传;所有企业技术创新类项目,必须附近两年内由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三)昆明市、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的项目申报由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玉溪高新区、大理高新区的项目申报由当地科技局负责;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孵化器组织申报的项目,须由申报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州(市)科技局会同当地财政局审查后统一报送。
(四)报送省财政厅的项目材料,将由省科技厅汇总后统一送省财政厅,各州(市)科技局及申报单位可不直接报送。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朱新祥
通讯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3160665
云南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许宏俊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3620705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