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人发〔2013〕10号
各州(市)科技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省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67号)要求,为做好今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推荐对象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基本条件: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科技项目的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属中科院系统的单位,推荐人选中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至少2名。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基本条件: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各单位推荐团队不超过1个,须在本单位的省级创新团队中择优推荐。
(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基本条件: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创办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不超过8年(
各企业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四)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基本条件: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或高等学校(含其内设教学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含企业研发机构)等;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成效明显,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具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较完备的人才培养条件和创新服务设施;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科教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在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及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符合条件单位可自荐。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简表(一式二份),包含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学历、职称、专业、职务、联系人、手机等),推荐多名的请进行排序;
2.《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一式八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1.简表(一式二份),包含推荐团队名称、依托单位、带头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专业、职务等)、联系人、手机;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一式八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简表(一式二份),包含推荐对象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单位、职务、学历、职称、专业、联系人、手机等);
2.《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材料》(一式八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四)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1.简表(一式二份),包含推荐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所在地区、类别、负责人、联系人、手机等);
2.《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一式八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材料》及《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请各单位自行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下载填报;附件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附目录,单独装订,由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核对原件盖章确认。
以上推荐材料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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