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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政策,太原印发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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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策通 2021-08-25 09:08 抢发第一评

文 | 企策通综合服务平台

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工委),市直各委、局、办,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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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指导意见》(晋办发〔2020〕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促进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以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为目标,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发展举措,分批分类推动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为全市工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奠定基础。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达到3000家。


二、分类推动工业企业上规升级

(一)助推规下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建立中小微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加强对规下工业企业的帮扶、指导、服务,推动规下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以下简称“小升规”)。鼓励同类规下工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小升规”;支持规模大、实力强的个体工商户转企“小升规”;引导年主营业务收入已达规模但未入规的规下工业企业“小升规”。做到“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二)助推新开工(投产)工业企业上规升级。跟踪掌握新开工(投产)工业企业进展情况,帮扶新开工(投产)工业企业尽快投产达效、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将新开工(投产)升规入统工业企业视同“小升规”工业企业,享受相关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外来投资局)

(三)培育限(资)上企业转规升级。培育引导以其他行业为主导的企业向以工业为主导的企业转型升级,达到规模后视同“小升规”工业企业,享受相关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制定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四)企业上规奖励政策。当年首次“小升规”的工业企业,享受省级财政每户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企业持续在规奖励政策。依据省小企业局公布的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名单,首次“小升规”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上工业企业库的,享受省级财政每户5万元、市级财政每户60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库的,享受省级财政每户10万元、市级财政每户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六)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对首次“小升规”的科技型中小工业企业(在有效期内),申报市级科技计划时优先支持,申报省级科技计划时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项目建设奖励政策。加快“小升规”目标工业企业进入重点培育库,入库企业完成技术改造的,按项目技术改造投入资金的10%给予奖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项目资金向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八)金融扶持政策。工业企业首次“小升规”3年内的贷款需求,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支持,担保费率标准低于1%。(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九)社保补贴支持政策。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县(市、区)企业在当地人社部门申报补贴,综改示范区企业经综改示范区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审核拨付,做到应补尽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用地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农用地转用指标,优先保障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的用地需求。对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为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的建设用地报批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建设用地尽快落实。〔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中北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厂房租金减免政策。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租用国有资产类标准工业厂房,各县(市、区)、开发区优先予以安排并对租金给予优惠;租用其他工业厂房的,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中北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人才支持政策。按照《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山西省内就读中小学的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优先解决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事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中北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大指导帮扶力度

(十三)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市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小升规”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四)开展上规业务指导。对新开工(投产)工业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按月度进行情况汇总,开展上规业务培育,指导企业熟悉上规申报审核流程及准备资料工作、税收优惠政策等,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上规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税务局)

(十五)严格规范税收管理。严格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规定,对于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或有认定一般纳税人需要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政策辅导力度,及时提醒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做好点对点的纳税服务工作,引导“小升规”工业企业加强进项税管理,用规范的税收管理助力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六)加强规下企业运行监测。建立健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发挥法人单位名录库制度作用,实现涉企信息共享。建立完善规下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实现对规下工业企业的运行监测,推动达标企业申报上规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十七)完善考核工作机制。将净增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列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统筹各类专项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区当年完成培育的规上工业企业数,按照1户企业1万元标准给予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奖励。〔责任单位:市委考核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中北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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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企策通 www.easyshb.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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