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48号)等文件精神,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聘任一批有志于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指导和支持的创业导师,组建云南省创业导师服务团,向大学生、研究生创业者,大企业技术骨干,海外创业者和高校、科研院所高素质创业人才等为代表的创业团队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强的创业指导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投资人:
1. 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参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2. 关心青年,热心公益,志愿奉献时间、技能、资金和经验,积极帮助和扶持青年创业,不以营利为目的。
3. 具备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能为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和经营指导服务。
4. 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胜任创业辅导工作。
5. 具有创办企业经验,或企业管理方面经验丰富、有专业特长,或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具有创业辅导服务经验的著名专业人士,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6. 具有一定的开展创业导师服务的物质支撑条件。
二、创业导师的服务内容
创业导师通过挂钩式、开放培训式、专题培训式、量身定制式、在线咨询等模式开展以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1.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策划咨询、培训授课,指导其依法创业。
2.为创业企业提供相关法律、人事、营销、生产、研发、财务、心理辅导等咨询服务。
3.根据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需求,每年完成2次以上创业辅导义务活动。
4.积极向各级全民创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创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创业辅导活动。
5.协助各级全民创业主管部门宣传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6.收集和反映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需求,反映企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支持措施
省科技厅将为创业导师解决必要的交通、住宿等费用。通过一定方式每年评选出若干名年度优秀导师,由云南省科技厅颁发“云南省优秀创业导师”荣誉证书。
四、征集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征集方式
单位推荐、个人自荐。
(二)征集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于10月13日(星期二)前提交推荐表(附件1)或自荐表(附件2)。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建 郭璐璐
联系电话:0871—63156903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14层
邮箱:190053227@qq.com
附件:1. 云南省创业导师推荐表(点击下载)
2. 云南省创业导师自荐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