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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5年度选派科技人员服务边远贫困地区 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通知

38502

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和科技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 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要求,自2014年起,我省每年拟在全省范围内选派1400名左右科技人员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按照国家安排,我省“三区”范围即为国家认定的我省89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区),每年平均向每个受援县选派科技服务人员16名左右,帮助“三区”县加快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按照科技部《关于启动2015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组织工作并报送需求计划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2015年度“三区”人才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一)派出单位

    1.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单位;

    2.省直有关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3.州(市)级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4.非“三区”县(市、区)内的事业单位、有关企业等。

()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主要为能够解决受援地区科技需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的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生态、环保、信息化等行业的科技人员,自愿为受援地服务对象提供科技服务或到受援地开展科技创业。

已认定的省、州(市)、县(市、区)(不含受援县)三级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辅导员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应确定为选派人员。入选选派对象未被认定为科技特派员的应认定为科技特派员。

鼓励省外选派科技人员到我省“三区”县开展科技服务和科技创业。

(三)服务对象

1.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内经过认定的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及其他龙头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等。

2.辖区内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内承担国家、省、州(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及农场、林场、科技示范基地、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行政村等。

(四)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科技人员要围绕服务对象(单位)的科技需求,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或者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创业,为“三区”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服务时间,每次派出的科技人员服务周期为1年,派出期间根据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和科技攻关、示范、推广的需要,不定期到实地开展科技服务,或采取电话、网络等手段及时提供服务,解决科技问题。要求累计现场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00天,路途特别遥远、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可适当压缩现场服务天数。

二、支持措施

(一)选派对象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二)选派人员的科技服务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进行补助,由中央财政安排。经费由省财政直接拨到派出单位,主要用于支付科技人员到“三区”县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保险和培训费用等。

(三)对派出科技人员与服务对象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科技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以优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对派出人员应从人才工作经费中给以更多支持。

(四)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选派对象以及对执行本专项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国家或地方按照有关规定给以表彰奖励。

(五)鼓励科研人员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转化科技成果,按有关规定获取相应报酬。

(六)其他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组织实施,该工作既是国家开发扶贫的重大举措,也是科技人员服务社会、转化成果的重要平台,请有关单位广泛动员,引导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参与专项计划,为加快我省贫困地区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各单位应结合产学研科技项目、新农村建设工作、“四群”工作、扶贫工作等,积极组织和遴选2015年服务“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并与服务对象充分对接,填报《“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和《“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并于 2015425日前 将材料一式2份报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j63169621@126.com

(三)请各选派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服务“三区”科技人员选派工作,由各选派单位负责汇总调配后统一报送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省科技厅农村处和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均不受理个人上报的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邓斌 施竹凤 0871-63169621(兼传真)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张子忠 联系电话:0871-63134404

 

附件:1.“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

2.“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3.云南省“三区”县名单(89个)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415


附件1

 

“三区”科技人才象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移动电话

 

学历

 

毕业院

校及专业

 

工作单

位及职务

 

拟开展的服务内容

 

何年月至何年月

在何单位任何职

 

 

 

 

 

 

奖惩

情况

 

 

工作单位

推荐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选派单位科技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单位盖章)

 


附件2

 

“三区”科技人才象情况汇总

单位: (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政治

面貌

籍贯

民族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领域

工作单位

及职务

派往县

拟开展

工作内容

 

 

 

 

 

 

 

 

 

 

 

 

 

 

 

 

 

 

 

 

 

 

 

 

 

 

 

 

 

 

 

 

 

 

 

 

 

 

 

 

 

 

 

 

 

 

 

 

 

 

 

 

 

 

 

 

 

 

 

 

 

 

 

 

 

 

 

 

 

 

 

 

 

 

 

 

 

 

 

 

 

 

 

 

 

 

 

 


附件3

云南省“三区”县名单

昆明市: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3

曲靖市: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宣威市(5

保山市: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腾冲县(5

昭通市: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10

丽江市:玉龙县、永胜县、宁蒗县(3

普洱市:宁洱县、墨江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江城县、孟连县、澜沧县、西盟县(9

临沧市:临翔区、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县(8

楚雄州: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武定县(7

红河州:屏边县、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7

文山州:文山县、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8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腊县(2

大理州:漾濞县、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南涧县、巍山县、永平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11

德宏州:芒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4

怒江州:泸水县、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4

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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