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潜在社会资本:
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园PPP项目”),拟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正式批准后,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并拟由省政府授权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为科技创新园PPP项目的实施机构。现邀请潜在社会资本进行第一次市场测试。
说明:
1.科技创新园PPP项目须经省政府授权批准,现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已向省政府上报请示,一切有关事宜均以省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2.本次为第一次市场测试,以后将有可能根据情况进行多轮,并且会根据反馈及方案修订条件;
3.本次市场测试并非科技创新园PPP项目正式采购程序的组成部分,本次市场测试提供的方案信息对各方并不具有约束力;
4.本次市场测试邀请潜在社会资本参与市场测试,即使不参加市场测试的社会资本也有资格参与科技创新园PPP项目的正式采购程序;
5.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社会资本并不会因此在科技创新园PPP项目正式采购程序中得到特别的优待;
6.社会资本不会因参与市场测试中提出的问题而遭到政府方的歧视;
7.如社会资本提供的反馈意见涉及到社会资本的商业机密内容,我们将恪守保密原则,信息不对外披露。
本次市场测试公告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ynstc.gov.cn/)公开发布,请潜在社会资本在2017年4月28日下午18:00之前以PDF格式将相关测试内容加盖公章发送至下列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71-63108627
联系邮箱:ynkjcxy@163.com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4月21日
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市场测试
第一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建设项目
1.2项目类型及领域
本项属于重大基础设施领域,园区建设项目
1.3建设地点
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位于昆明市主城至昆明新机场之延线上,在空港大道以东,坐落于空港经济区秧草凹片区中部,北部为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现状西端大道已建成,西侧与海航用地相邻,西南侧和东北端为未开发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约为682.61 亩。
1.4 项目类型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1.5 建设和运营内容
1.5.1 建设内容
本建设项目分为A、B两个区,其中A区建设内容有:生物产业研发区、新材料产业研发区、试验楼、裴刚院士工作站、综合服务中心、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中心等建筑物;B区建设内容有:智能制造产业研发区、其他院士工作站、创意街小镇、人才公寓、学员公寓、专家楼、试验楼、“中国—东盟创新中心”、“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及其它办公楼等建筑物。建设内容详见下表:
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项目总用地面积 |
㎡ |
|
|
2 |
项目净用地面积 |
㎡ |
455335.61 |
|
3 |
总建筑面积 |
㎡ |
719741.45 |
|
其中 |
综合服务中心(1#)共1栋高层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54579 |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生物研发区、新材料研发区(2#、3#、4#-a、6#-15#-A)共13栋多层及高层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313806.09 |
|
裴刚院士工作站(4#-b)共1栋多层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7128.28 |
|
科技交流中心(酒店)(17#)共1栋多层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40246.25 |
|
创意街小镇(16#)1栋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16622.47 |
|
公寓(18#、22#-24#)共25栋多层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79375.79 |
|
试验楼(20#、15#-b、5#)3栋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29458.81 |
|
其它办公楼(19#)1栋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23825.06 |
|
其它院士工作站(21#)17栋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29603.86 |
|
专家楼(25#)15栋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7201.8 |
|
两中心(26#)1栋 |
建筑面积 (计容) |
㎡ |
13791.32 |
|
建筑物地下室及1#、2#地下室 |
建筑面积 (不计容) |
㎡ |
104102.38 |
|
房屋栋数 |
|
栋 |
79 |
|
|
|
总建筑面积 |
㎡ |
719741.11 |
|
|
计容建筑面积 |
㎡ |
615638.73 |
|
|
不计容建筑面积 |
㎡ |
104102.38 |
1.5.2 运营内容
园区整体空间结构为“一园四片”。
一园: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
四片:
1、产业研发区:包括生物(医药、保健品及绿色食品)产业研发区;新能源、新材料、节能产业研发区;智能制造、信息技术产业研发区;配套试验楼。
2、商务功能区:包括综合服务中心、其他办公楼(“两中心”及其它办公楼)。
3、商业服务功能区:包括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中心、创意街小镇。
4、配套居住区:包括专家楼、人才公寓及学员公寓。
1.6 估算投资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总投资为339369.77万元(其中建设期利息按10%计算为47000万元),因实际地价变动(相差70万元/亩)及建设方式修改,调整计算后建设项目静态总投资为343544.21万元,其中:工程费251685.22 万元,建设其他费75499.74万元,预备费16359.25万元。
1.7 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计划2017年下半年开始建设,且A、B两区共同建设。建设工期暂定30个月(即2.5年),目前,本项目已经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地质灾害、土地、环评及水保批复等前期工作。项目设计任务已经委托设计院,且A区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B区完成规划设计。
1.8 资金筹措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343544.21万元,目前,项目实施机构已经筹集资金8.4亿元。
第二部分 市场测试内容
(一)项目公司的组建
1. 项目公司的组建测试内容
拟由云南省政府授权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省政府出资机构,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注册资本7.0亿元,其中社会资本出资70%,政府出资机构出资30%(暂定),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注册资本金根据建设期年度完成工作量分期到位。
云南空港国际科技创新园开发有限公司不参与项目公司的分红权(如项目公司产生超额收益,按合同约定执行),对项目公司行使监督权,对涉及的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2. 项目公司的组建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二)PPP的合作方式
1. PPP的合作方式测试内容
科技创新园PPP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经营-移交)方式。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22.5年,其中,项目建设期2.5年,运营维护期20年,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上限暂时设定为社会资本方资本金内部收益率7%,由社会资本竞争确定。
2. PPP的合作方式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回报机制
1. PPP的合作方式测试内容
(1)根据项目特性,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贴,政府审定项目公司的运营收益,不足部分,通过设定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经考核后支付可行性缺口费用。
园区建成后形成如下建筑物及公共服务设施
序号 |
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综合服务中心(1#)共1栋高层 |
m2 |
54579 |
地上部分 |
2 |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生物研发区、新材料研发区(2#、3#、4#-a、6#-15#-A)共13栋多层及高层 |
m2 |
313806.09 |
地上部分 |
3 |
裴刚院士工作站(4#-b)共1栋多层 |
m2 |
7128.28 |
地上部分 |
4 |
科技交流中心(酒店)(17#)共1栋多层 |
m2 |
40246.25 |
地上部分 |
5 |
创意街小镇(16#)1栋 |
m2 |
16622.47 |
地上部分 |
6 |
公寓(18#、22#-24#)共25栋多层 |
m2 |
79375.79 |
地上部分 |
7 |
试验楼(20#、15#-b、5#)3栋 |
m2 |
29458.81 |
地上部分 |
8 |
其它办公楼(19#)1栋 |
m2 |
23825.06 |
地上部分 |
9 |
其它院士工作站(21#)17栋 |
㎡ |
29603.86 |
地上部分 |
10 |
专家楼(25#)15栋 |
|
7201.8 |
地上部分 |
11 |
两中心(26#)1栋 |
|
13791.32 |
地上部分 |
12 |
地下车库(1#、2#及建筑下的地下室) |
㎡ |
104102.38 |
地下 |
13 |
道路、广场、停车场 |
m2 |
196422.04 |
|
14 |
绿化 |
m2 |
132745.96 |
|
(2)近期及远期目标
近期:园区建设起步和基础性工作,重点筛选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项目进行入园投资建设,基本形成园区的雏形。
远期:基本形成比较有特色的科技创新孵化园和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园。
绩效指标体系
体系名称 |
指标名称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可用性服务绩效考核指标 |
工程质量 |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
|
安全文明施工 |
安全事故发生率和事故伤亡人数符合云南省相关规范 |
||
成本控制 |
不超设计概算,不超总投资估算 |
||
工程进度 |
符合项目PPP合同约定工期要求 |
||
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 |
符合国家及建设行业要求及规定 |
||
其他可用性绩效指标 |
根据PPP合同约定 |
||
运维服务绩效考核指标 |
园区综合管理 |
有效投诉处理、问题整改、岗位条件及人员配置符合PPP合同约定 |
|
园区安全管理 |
园区财产安全、非火险人身伤害、应急事故处理、火险处理、岗位责任执行等符合PPP合同约定 |
||
园区环境卫生管理 |
符合二级物业管理要求 |
||
园区绿化管理及消杀 |
符合PPP合同约定 |
||
园区客服 |
业务保障符合PPP合同约定 |
||
公众满意度指标 |
管理服务水平高、服务质量好;顾客满意度高 |
||
园区入驻企业政策支持服务 |
符合PPP合同约定 |
||
其他运营维护绩效指标 |
根据PPP合同约定 |
2. PPP的合作方式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四)“PPP+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应用
1. PPP的合作方式测试内容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包括联合体)。考虑采用“PPP+施工总承包”模式,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为: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独立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融资能力和相应施工资质。
融资能力具体为: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20亿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注: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为本项目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施工资质具体为:资质满足以下两项其中一项: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资质以上,并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联合体申请人:融资单位具备上述(2)条规定的能力及条件;施工单位资质具备上述(2)条规定的条件。共同组成联合体,提交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成员的权利义务。要求组成的联合体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家。
(4)独立申请人或组成联合体申请人除具备上述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考核B证在有效期内,并有从事建设或运营类似项目相关经验。
(5)考虑到科技创新类园区运营管理的特殊性,建议独立申请人或组成联合体申请人具备科技园区的运营管理经验及一定的招才引智能力,或者成立SPV公司后引进具备上述条件的专业机构负责园区运营。
2. PPP的合作方式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五)PPP项目业绩及资质
1. PPP的合作方式测试内容
(1) 请潜在社会资本简单列举近三年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建设、运营类似本项目的业绩,包括项目业主名称及联系人、项目名称、签署《项目合同》的时间、项目期限、主要内容等。
(2)请潜在社会资本说明本身具有各种资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设备等资质,并将扫描件作为附件与测试方案一起发送。
(3)请潜在社会资本说明自身实力的其他相关情况,如2016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金、总资产、净资产、负债率等相关情况。
2. PPP的合作方式社会资本的意见和建议:
(六)潜在社会资本的其他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