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函〔2015〕44号
有关投资机构: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2015年,省科技厅、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金融办等部门联合举办首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地区赛。大赛采用“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模式,旨在进一步提高我省创新创业水平,紧密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创新科技项目评价方式,大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大赛具体安排可在省科技厅官网浏览《首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地区赛方案》。在大赛开展的过程中,大赛组委会将结合参赛者和投资机构的需求,统一组织不同形式的参赛项目对接活动。
现诚邀各投资机构参与大赛评选工作,推荐本机构投资人担任大赛评委。请有意参加大赛评选工作的投资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填写附件《参与首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和《评委承诺书》,并将盖章原件报送至大赛承办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参加评选工作的投资机构联系,分配评委登录大赛系统的工作账号和密码,评委在收到工作账号后,根据大赛系统提示完善所需填报的详细资料。
联系人:昆明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刘杨
联系电话:0871—63302122,0871—63304085(传真),13887866671
电子邮箱:2248882600@qq.com
附件:1. 参与首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
2. 评委承诺书
3. 大赛评委组织规则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金融办
2015年6月25日
附件1
参与首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工作申请表
投资机构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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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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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通信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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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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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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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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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评委名单(注:可增加) | |||||
推荐评委姓名 |
职务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件 |
推荐参评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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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机构承担尽职调查工作 □是 □否 (注:尽职调查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资机构自行承担) | |||||
注:推荐参评行业范围包括: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文化创意(请注明) |
附件2
评委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自愿加入首届云南创新创业大赛专家评委库,已认真阅读并理解首届云南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关于评委的条件要求。本人承诺自身真实条件符合《大赛评委组织规则》中关于评委条件的规定,并严格遵守其他各项规定和纪律,客观公正地为首届云南创新创业大赛评选符合晋级获奖条件的企业和项目。
二、本人将严格遵守大赛评选工作的保密义务,不使用或披露,也不许可他人使用或披露在评选工作中获悉的参赛企业和团队的基本信息、观点、想法、创意、知识产权、智力成果、技术方法、商业计划、财务信息等商业秘密。
三、本人将严格按照大赛评选规则、规程,以严肃科学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专业独立地参与评选工作,提出评选意见,并对评选意见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四、本人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按时参加大赛评选相关工作,并愿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获得大赛组委会有关评选工作的通知信息。
五、如本人与参赛企业或团队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选工作的公正性时,本人将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声明并提出回避申请。如发现其他评委也存在相同情况时,本人也将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反映情况。
五、未经大赛组委会授权,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与参赛企业或个人联系。
六、未经大赛组委会授权,本人不以大赛评委名义参与任何与大赛评选无关的活动,也不以大赛评委名义对外发表任何评论。
七、本人担任本次大赛的评委已经取得了应当取得的所有授权、许可、同意、批准,并不会违反对本人适用的法律、法规或本人已经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八、本人承诺一直为大赛组委会评选工作提供无偿服务。若由于特殊情况或突发状况无法继续为评选工作提供服务,本人承诺将以书面形式向大赛组委会申请退出专家评委库,经组委会同意后才可退出。
九、本人承诺只在大赛组委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评选工作,不超越授权权限,并且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身、他人以及所在工作机构谋得利益。
本承诺书由本人签字,并经大赛组委会确认后生效,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承诺人
附件3
大赛评委组织规则
为了确保首届云南创新创业大赛的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提高大赛评选质量,特制定首届云南创新创业大赛评委组织规则如下:
一、受首届云南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称“大赛组委会”)委托,大赛评委负责对参加大赛的项目进行独立评审,提供专业性的评价意见。
二、大赛评委由创投评委和技术评委组成。创投评委由投资机构推荐人选,大赛组委会审核确认后进入大赛“创投评委专家库”,并根据需要委托评审工作;技术评委由科技厅相关技术专家库推荐。
三、参加首届云南创新创业大赛复赛和决赛的专家组,原则上由3—5人组成,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专家对被评选企业或团队的评价意见汇总。
四、评委专家条件:
(一)评委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大赛评选工作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并且时间精力投入有保障。
(二)评委应具有丰富的创业投资及管理经验,对被评选企业所属的行业和技术领域有深入的了解,对该行业、市场状况和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五、评委职责与纪律
(一)评委应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评选材料,按照规定的评选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对被评选企业和团队进行评价和评分。
(二)评委如与参赛企业或团队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评选工作公正性,应主动向大赛组委会提出回避。
(三)评委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响,采取非正常手段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便利。
(四)未经大赛组委会批准,评委不得自行调换评选组。
(五)评委不得跨组进行有碍公正评选的有关讨论。
(六)评委不得泄露被评选企业和团队名单、评委名单。评委须在登录评委自身账号后,在大赛评委评选系统中完成整个评选工作,提交评委评选意见。现场收到的全部评选材料,评选结束后返还企业,并不得泄露评选结果。
(七)评委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参赛企业和团队或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和任何利益。
(八)评委不得擅自披露、使用被评选企业或团队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选资料。评委须签署《评委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