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头条获悉,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
据悉,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此行为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作出行政处罚。
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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